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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打架,剥夺孩子上课权对吗?(上) 点题人:王晓杰(邯郸市肥乡区)
点题者说: 邯郸市肥乡区某中学201608班学生蔡某某,天台山镇南杜齐村人,只因和同学打架,被校方撵回家去,责令休学半月。父亲蔡某很着急,于11月22日上午送孩子上学,学校不让进门,无奈在外面冻了一上午又回家了。请大家说道说道,该中学的做法是不是侵犯了学生上学受教育的权利? 耐心永远比强硬更重要
□赵同胜(保定市七一中路保定市人民银行) 当一件看似不可能的事成了可能,而且是一个谁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时,问题往往就来了,纷繁的声音里总离不了慷慨激昂,甚至还夹杂着指责和谩骂。这些,不过是情绪的一种即时宣泄,定然也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于是,肥乡区某学校因学生打架被勒令停课半月的事件,就成了一个解剖麻雀的活例,让我们能够静下心来认真思考一些问题。
学生打架,在学校虽不是司空见惯,但绝对也不新鲜。一般情况下,经过学校和家庭的联合教育,问题大多能够得到有效解决。蔡同学是否超出了“一般”的界限,不得而知。可以预见的是,这事相对比较棘手,蔡同学兴许就是个“不服管”的孩子。量的累积,让老师和学校失去了耐性,于是,便祭出强硬之策,把孩子打发回家了事。这很有点将矛盾转移的意味,学校管不了,索性交给家长。于是,蔡某的学习权利被剥夺。明摆着,学校这事做得不对,起码是过了头。同时,这也是扬汤止沸之举。 我不相信学校对自己的做法没有认知,之所以还出此下策,是想以硬治硬,期望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实际上,这不过一厢情愿的臆想罢了。事实证明,学校的做法欠妥。其症结在于,少了耐心,缺了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招致多方诟病。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不是专政机关,所谓“润物细无声”,就是要在对待一些不好管不服管的学生时,决不能一棍子打死,要循循善诱,有的放矢,对症下药。 常言说,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老师。其意在于老师和学校因人施教的能力,以及对待“特殊”学生的态度,有了这两样法宝,再难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这是不二的法则。 教导孩子与人为善
□张兰平(南宫市明化镇大辛庄痔瘘专科) 前些日子我们家儿子也跟同学打架了,我觉得人家班主任老师处理得就非常好。
儿子一哭起来就啥话都不说,只是同学们看见他俩打架了,具体什么原因都不清楚。那个孩子比我们孩子高半头,老师问不出什么来,就跟我打了电话说:“真管不了你们家儿子,问什么都不说,只知道哭。”因为我们忙,没有马上赶去学校,老师就让儿子在她办公室面壁思过。我们去的时候已经有所转机了。老师把两个孩子分开,先是挨个批评,再安慰。如果有冤屈老师给做主,再调查别的旁观者,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让孩子先承认自己的错误,看谁先主动跟对方道歉谁就是好孩子。没多大会儿工夫,两个孩子都承认了错误。还不错,我们家孩子先向对方道了歉,那个孩子也道了歉,两个孩子握手言欢。看着老师苦口婆心地劝说,教育孩子的方法咱们看着真是佩服。 晚上回家后我们又因势利导,给孩子讲了一些不和同学打架要做好朋友的话,孩子都点头答应了。第二天上学,让孩子拿好吃的去分给好朋友,着重说要给打过架的那个同学吃。孩子晚上放学回来后特别高兴,说交了几个好朋友,并且跟打架的那个同学在一起玩儿了,俩人也成了好朋友,那个同学再次跟他道了歉。 惩罚要有度
□薛生海(平山县温塘镇南马冢) 肥乡区某中学的学生蔡某某,只因和同学打架被撵回家,休学半月。作为学生的父亲蔡某着急,送孩子上学又被拒之门外冻了一上午。事实上,学校已经侵犯了学生上学受教育的权利。
蔡某某和同学打架不遵守学校纪律,受“惩罚”让他改正错误、认识错误,加深印象去改正错误,使学生形成一个良好习惯,老师的出发点是对的。然而,大冬天的“罚站”一上午,措施有些出格,从而伤害了师生之间的正常感情,总的来说是教育无方。为了加强学生纪律观念,可以用一种适度的方式去批评教育,使学生懂得规矩,这样不仅让他养成好的习惯,还可以弥补过错。 为人师者,每做一件事都要换位思考。虽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残缺的不完美的教育,但教师应该根据学生不同的性格特点实施不同的教育方法,使学生形成健康的人格,罚之有度,罚之有方,罚之有情。蔡某某冻了一上午又被撵回家去,要求休学半月,这已经不是一般的惩罚,而是从精神上伤害了他,形成了教育上的犯罪行为。这种侵犯学生上学受教育权利的行为,应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警醒。 劝离学校后他能做啥?
□王君(滦南县方各庄镇高各庄村) 学校,是青少年时期求知的园地,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有用人才,是政府和法律赋予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现实中在学校里,分快慢班的有之,设“珍珠班”的有之,劝惹事学生停课休学的非常普遍,更有甚者,把打架犯错误的学生直接开除学籍、撵出校园。我弟去年就读的一所高中就有一个现成案例,一名15岁的高中男生因和同学打架被开除,尽管学生忏悔,身为农民的父母苦苦哀求,皆无济于事。
按宪法讲,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更何况是未成年的学生。从传统讲,生不学,师之惰。可以说老师是学生的精神父母。假如十几岁的孩子离开学校放归社会,其一,法律明文规定厂矿等禁招录未成年做工,招录者违法又罚款;其二,尤其在农村,莫说是未成年的孩子,就连35岁以下的应该务农的都不务农了,大都外出打工,家长能让孩子干啥?绝非夸张地说,学校开除的并不是学生,而是向社会抛弃的不安定因素。学校应该开门办学,让学生走出去,接受传统社会教育,懂得怎样做人;把法律法规请进来(搬上课堂),对学生教育要严,处理须宽,要留余地,不能歧视和一棍子打死。换一角度说,为社会培养有用人才,是学校的责任,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是老师的天职。我认为,学校剥夺学生上课受教育的权利不妥。 这样的老师该反省
□徐贵吉(玉田县潮落窝乡东宋庄) 肥乡区某中学剥夺孩子上课受教育的权利对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对学生的教育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惩罚是对教育的延伸和强化。惩罚大致可分为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和开除几类,根本就没有停课这一项。停课违反教育教学规律,破坏知识体系的连续性。这是典型的乱作为,我强烈反对这种行为。
我就曾经遭遇过这么一个败类老师,她姓张,三十左右岁尚未结婚,可能因此变态。我孙子当时在她任班主任的班当班长,就因为出教室时关门声大些,她说孙子摔她了。孙子解释说是风吹的,她就打电话让我们把孙子接回家。我和儿媳去了学校,在县政府工作的女儿也赶了过去。那位老师介绍了情况,儿媳和女儿都好话说尽,说让孩子给老师道歉,央求老师别停孩子的课。 我也是做教育工作的,我理解老师的甘苦。尽管我对这位老师的说法、做法不认同,但我还是选择了沉默。见她如此不通情理,我强压怒火对她说:“咱们教育学生应当以有益学生进步为出发点,现在就要期末考试了,让孩子停课对孩子和班集体都无益,老师是否可以重新考虑一下。” 我的话她置若罔闻,我怒不可遏了,我开始教学时她还没出生呢!我告诉她要担责的一个是事实认定不清,另一个是她越权乱为。 孙子害怕惹恼老师,要我先回家。女儿也怕我把那个变态人整得太苦,伤害其他老师的心,劝我先把孩子领回。 我去找在此校担任领导职务的老同事,可是他外出了。在回家的路上,我给老同事打了电话,他抱歉地说偏巧他不在校,否则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他说要过问一下。我们人到家了,老同事的电话也到家了,告诉孩子明天回校上课。事情早已经过去了,可时至今日我依然耿耿于怀,因为那位老师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明态度。 停课是违法行为
□曹祖兴(定州市南城区曹庄子村) 学校这么做是违法的,违反了未成年保护法和教育法。
教育的目的是成长成才,孩子因为闹着玩,发展成打架是学校教育方式不对造成的,学校和老师难辞其咎,如果让学生因此休学,那么校长和老师首先应该引咎辞职。学生打架避免不了,没有必要硬逼着休学退学甚至动不动开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这样对待中学生,特别是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被休学撵回家后,学生家长带着孩子去了学校,居然不让进校门,而是在外边被冻了一上午,这不但不通情达理,而且有点冷漠无情。人家又不是成群结队带了很多人去学校闹事,凭什么这样对待他们?即便是出于起码的人道主义和最基本的人性而言,学校也应该让家长和孩子进去暖和暖和。建议有关部门依规依法查办有关人员,先让他们进学习班好好改造。 惩罚教育不能长久
□何万志(文安县城里永泰小区) 长期以来,在不少中学存在着这样一种现象,学生不好好学习,违反了纪律,学校就让家长将学生领走回家反省。这种做法简单粗暴,久而久之,使学生产生了逆反心理,起不到对学生进行良好教育的作用,甚至导致学生辍学。
学校不仅要培养拔尖人才,更要注重培养普通的劳动者。特别是基础教育更要面向全体学生。特别是对一些学习成绩不好、品德不良的学生(学校称之为“问题学生”)更不能放弃,更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培养,使他们克服缺点,健康成长。这种驱赶问题学生的做法,把他们赶到了社会上,学校一时安宁了,可是家庭乱了,社会乱了,给家庭和社会添了好多麻烦。有些问题学生被赶出校门,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我的一位族侄,上初中时托关系去了一所私立学校,交了3000元学费,因违反纪律被学校多次遣回家反省,上了不到半年就辍学了。在家无所事事,骑摩托车在公路上与他人相撞均受重伤。他本人髋骨粉碎性骨折,治疗费用15万多元。父母均靠给人打工为生,给家庭造成了重大损失。 接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这种驱赶问题学生的做法,剥夺了公民受教育的权利,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找好方法才能成功
□叶临风(温州日报见习记者) 俩学生在校打架,被班主任罚停课一周。有家长说:“停课感觉就像把孩子抛弃了。”校方表态:停课是最低级的教育手段,会和当事老师谈谈。如果你也是一位教师,碰到这样的情形会怎么做?
“温州体育运动学校两名九年级学生在校打架,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他们停课一星期……”该校学生家长李先生拨打报社新闻热线诉说看法,“学生做错事,罚他跑步、背书什么的,我不反对,可这样的处罚就像把孩子抛弃了似的。虽然不是自己的孩子,可我也有点看不下去。” 学生家长:以前有过先例,不过只停两三天 “这件事是我家小孩放学后跟我提起的。”李先生说,因为学生违纪等原因,这个班级之前就有其他学生被停课回家的处罚先例,只不过之前一般是停课两三天。这次事情发生在2013年11月18日。当天下课后,九(4)班的两名学生在学校里发生肢体冲突,被戴老师发现。随后,戴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在教室里宣布了她的处罚决定。 班主任:处罚自有道理,具体情况问别人吧 “学生已经进入关键的初三(九年级),我们不会随便处罚,但有些学生真的……”温州体校九(4)班班主任戴老师说。戴老师带这个班级已经两年了。她觉得,不能单从个别学生以及家长的立场去看待这一处罚。她说,两名打架的学生之前有过多次“前科”,前段时间还公然在教室里打牌。“我不会因为小打小闹就处罚学生,每一次做出停课的决定,肯定是有理有据的。具体情况你去问别人吧。”随后,戴老师说她正在开车,挂断了电话。 校方负责人:停课欠妥,会和老师谈谈 当晚,记者采访了体校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林者者。林者者说,学校九年级有6个班级,除了3个是体校班外,还有3个班级的学生为外来务工子女,戴老师带的就是外来务工子女的班级。此前,戴老师班级的学生家长曾与班级老师发生过一些矛盾。林者者称,他从班主任那里了解到,事发当天,两名学生的表现不好,班主任把双方家长都叫到学校,家长也同意让孩子先回家。“但不管怎样,学校的态度是很明确的,即使是表现最不好的学生,作为老师,让学生回家不上课就是不对的。” “用停课这样的方式来处罚做错事的学生,是最低级的一种教育手段,从教育的角度来看肯定是欠妥当的。”林者者说,他会把当事老师叫到办公室谈话,并希望以此事教育其他老师,不要再出现以类似方式处罚学生的行为。 同行支招:要和学生做朋友 “重要的是要跟学生做朋友。”温州市实验中学八年级语文老师徐蓓说。在她看来,老师对学生的处罚首先应该“适当”,否则会适得其反。 徐蓓当了好多年班主任。从她的经验来看,这个年纪的男生虽然本性都不坏,但有些确实比较调皮。碰上那些经常逃课去打球的,迟到早退的,她当然还是会生气。遇到这种事,她一般会安排班干部或是较“乖”的同学和对方同桌,老师私下多跟学生接触,培养信任感。“停课这样的处罚显得没有耐心,是不妥的。”徐蓓这样认为。 温大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学系副教授周奇说,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都有明确规定,老师是无权剥夺学生读书上课权的。“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犯错是不可避免的。老师可以惩罚他,但不该也不能以这样的方式。在我看来,这位老师有点冲动了。” 周奇分析,老师的做法应以教育学生为目的,但这种做法不仅剥夺了“教育”,而且也剥夺了学生改过的机会,可能加剧学生内心的叛逆。“如今的教育必须强调‘策略’,让学生在反思中主动认识错误并产生羞愧,才算是成功的教育。” 不能随意停课
□张志军(永年区曲陌乡南卷村)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何况是个在校的学生,且还是懵懂的少年,打架斗殴是难免的。遇到这种事儿,作为学校或是班主任,应该冷静地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从而因势利导教育学生改正做错的事。孩子嘛,只要他认识了打架是不对的,那就会努力改正。学校或是班主任,可不能随意做出让孩子停课的决定。试想,现在国家推行的是九年义务免费教育,咱们作为学校领导亦或是班主任,有这个权力让学生停课吗?
惩罚方式多 最好别停课
□多凤书(平山县温塘镇米家庄) 孩子接受学校教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和同学打架就被停课,我认为做法不对。打架应该让他写检查,或是罚款,对对方或学校造成损失的应该追究他的责任。但是,剥夺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我认为不妥。如果不让学生接受学校教育,就会大大提高青少年在社会上的犯罪率,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学生打架是多方面原因引起的,学校老师应该经常与学生家长沟通,与学生沟通,消除不应该产生的矛盾和纠纷,让学生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学习中。
学校与家庭要结合好
□程玉林(顺平县腰山镇正童村) 普及9年义务教育,这是国家的教育政策,也是孩子们受教育的权利,当然也是教师应尽的义务。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只是一些学校的土政策。因为学校是教育系统,所以就应该以教育为主。孩子打架犯错是必然现象,如果发现一个开除一个,就会酿成大错。教育并不是不管,只是管的方式不同。当然,有的孩子是有些棘手,过于调皮捣乱,这就需要结合家长采取适当的教育方法。家长在事实面前定会认可,情愿配合学校进行管教。孩子总是孩子,他的心灵总是雉嫩的,他的能力毕竟弱小,再调皮也会管教过来。停课开除并不是教育方法,并且还是违法行为。这样不但伤害孩子的幼小心灵,断绝了他的学习前途,还会引起家长的不满,遭到社会各界的舆论。教育事业肩负着培育国家栋梁的重任,辛勤的园丁要呕心沥血,争取把每一棵幼苗抚养成才,只能养护,不可砍伐。
三言两语
程明跃(重庆市秀山县清溪场镇新华居委会四家城组):我觉得现在的有些老师并不像我们那时候的老师责任心强。现在的老师很少进行家访,每次开家长会,总是老师们在台上说一大通话之后便散会了,很少一个个地与家长们进行交流,出了事,不是开除就是停课。 焦玉峰(农民互联网云南省网友):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以罚代管代教是错误的,也是不负责任的。文中提到的学校,教育方法可以借鉴。 王金海(大名县邮政局):孩子学校打架,校方让孩子写个检查,再通报学生家长即可。校方让孩子休学半月,有点小题大做了吧。 郭清晓(巨鹿县堤村乡前堤村):肥乡某中学剥夺学生上课受教育权的事情并非个例,巨鹿某中学也有类似情况发生。我朋友的孩子在那里上学,前一段因为犯了错,被停学半个月,想继续上学必须要缴纳1000元保证金,如果再犯,保证金作废,不交钱就别上学。笔者以为,老师应该尊重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知是谁赋予了老师的停课权。学校当然是学习为先,规矩为后,对于处在成长阶段的学生来说,有时候也会有一些小叛逆,老师可以用其他方式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停课只能说是老师最大的失职。 李文娟(石家庄市裕华区):学生在学校打架,老师可以先劝说,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直接停课对学生不好,会跟不上学习进度,家长也着急。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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