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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 车辆改为单双号限行

时间:2016年12月01日信息来源: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

  
11月30日16时
衡水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
  衡水新闻网-衡水日报讯(记者杜俊颖)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衡水市于11月30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在建工地将全部停工,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经市大气办预测组和市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预测,衡水市空气污染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将出现连续空气污染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按照《衡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规定,我市于11月30日16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终止时间另行通知。
  响应措施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市行政区域内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城市道路的机扫、冲洗、洒水作业的频次,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6次洒水抑尘作业。
  实施“四停”:停炉——所有工业燃煤锅炉闷炉保温。停烧——联防联控,严禁焚烧秸秆、垃圾等行为。停工——在建工地全部停工,渣土运输、商砼搅拌运输一律停止。停驶——实行车辆单双号限行,对非法上路车辆严查严办。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将由原来的一天限两个号改为车辆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行、双日双号行),车辆尾号是字母的,按最后一个数字限行。考虑到限行紧急,对于11月30日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不予处罚。电子警察抓拍和交警现场处罚将从12月1日零时开始。
  健康提示: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作者:佚名 编辑:he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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