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浙江省某市国土资源局雇用了十余名身强体壮的保安,对前来上访的群众予以阻挠和刁难,并称其“信访任务重”,群众经常来是“闹事”。
信访任务重,恰恰表明该部门对有些问题解决不够彻底、处置还欠妥当,群众仍需通过一定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而把群众上访当做“闹事”,试图将其拒之门外,则无益于问题的解决,不仅不能化解矛盾,反倒会因为刻意回避问题而使矛盾愈加突出,最终产生不良后果。
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一些长期积淀的深层次问题不断显现。少数职能部门决策失误,或是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时操作不当,使群众利益得不到保护,甚至受到损害,这是造成群众信访的直接原因。而个别部门缺乏责任感,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对信访群众推诿搪塞、敷衍了事,以致问题和矛盾越积越多,无形中加重了做好信访工作的难度。
群众信访,一方面反映出其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公平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希望通过正当渠道,以理性方式来表达合理诉求;另一方面也证明其对党和政府的充分信任,对有关部门能够帮其排忧解难寄予厚望。
“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广大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是我们党最坚实的执政基础。一旦脱离群众,失去群众信赖,我们的事业就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目前引发群众上访的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就业等问题,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民生改善,如不妥善予以解决,势必会损害干群关系、影响社会和谐。因此,有关部门应重视信访工作,善待信访群众,倾听其诉求、解决其问题、维护其权益、疏导其情绪,从而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曾说:“信访工作是解决民生的重要工作,宜疏不宜堵。”这一要求,是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是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指针。善待信访群众,就应化“堵”为“疏”,为其提供诉求平台,让群众理有处讲、话有处说、怨有处诉;就要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创新信访工作方法,出台了不少新举措,积累了不少好经验,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江西余干县、江苏淮安市等地开展的“阳光信访”活动,将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到信访举报受理、办理的各个环节,切实保障群众对信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信访办结率、查实率得到大幅提高;青海天峻县推出的“上门信访”制度,要求干部主动上门入户到信访人家里了解情况,与相关单位联系,并在3至5个工作日内及时给予答复,有效地解决了一些老大难问题。这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有关部门学习借鉴。
当前,我国的改革已到了攻坚阶段,有许多新情况、新变化需要我们去认识和研究,有许多新问题、新矛盾需要我们去发现和解决。在这个紧要关头,做好信访工作、促进社会和谐至关重要。各有关部门应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贯彻落实在各项工作中,积极探索好做法、好经验,使信访工作在服务群众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