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下午,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区域橙色(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1月 29日至12月1日我省区域(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可能出现连续三天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要求各地启动在专项实施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根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后,所涉地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实行交通管制,所涉地区实行统一的机动车限行尾号,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工业企业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城区土石方作业停止。
11月29日零时起,邯郸市由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交通管制,响应区域内11月29日不限号;11月30日限行号牌尾号1和6,12月1日限行号牌尾号2和7的机动车辆(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单位通勤、应急工作、公交车、出租车、非本市车辆除外)。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农民互联网邯郸频道馆陶工作站 陈顺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