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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运输管理站:早已责令“蓝天”停止经营 新乐市化皮镇赵门村刘某来信反映交给驾校3300元培训费后,没有了任何消息问题,新乐市运输管理站调查后答复:所反映的“蓝天驾驶员服务中心”无《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运管站早已按照交通行政处罚程序对该中心开具了《交通具体行政行为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经营并罚款20000元。该中心负责人始终不到站接受处罚,不申辩也不复议,按照法律规定时限,运管站早已向新乐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律师建议当事人应向新乐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经济诈骗案或向新乐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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