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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民政局:闫某从未申请过农村低保 就徘徊镇西河下村闫某多次来信反映的生活困难却享受不到低保问题,武安市民政局调查后答复:到目前为止,当事人没从未向村、镇写过办理低保的书面申请。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规定,当事人要向徘徊镇政府写出申请,在村委会的协助下,徘徊镇政府对申请人的家庭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申请人情况,经村、乡镇两级公示7天后向民政局申报,民政局按规定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政策予以审批。
为了解决当事人的低保问题,民政局结合徘徊镇政府工作人员,当面向其说明了低保的申请办理程序和政策规定,其表示感谢并按程序办理。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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