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天下农资 >> 浏览文章 |
|
农药营销变中求生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大力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前,一些农药企业已经认识到,随着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和服务组织的快速推进,不但会改变未来农药的销售模式,还将加速农药行业之间的整合。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农药生产企业与种植大户对接的比例占不到1%,绝大多数农药企业的销售基本上还是沿用原来的模式。
对于其中的原因,首先是企业对潜在风险的担忧,包括种植大户赊账风险和药害风险。在传统农药销售模式中,与农民对接的是基层经销商,大家都是熟人,这样就降低了赊账的风险,但如果企业直接对种植大户赊账,回款的风险就会增大。另外,农药施用过程中一旦出现药害,大户的风险要高于散户。其次,在与种植大户对接方面,农药企业缺少相应的技术服务性团队。
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种植大户的不断出现,将会催生社会性专业组织,如打药、施肥、耕种收获、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组织,这些专业组织将对农药市场产生影响。农药市场的销售模式也会随之改变,可能出现“厂家+种植户”或“厂家+专业组织+种植户”的新模式。最后,农药行业的结果就是渠道数量大幅度减少,生产厂家大幅度减少,大面积的行业整合会出现。
农药企业如何与种植大户对接呢?农药企业既需要建立专业团队,也需要转变销售模式,即由销售型变为服务型。可以把现有渠道当做一个分销平台,划分产品销售区域,给一定的费用,签订三方合同,既“借船出海”,又分担风险。另外,产品要适合大户的需求,如采用大装包装等,同时也可重点推广品牌农药产品。
天天向上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上一篇:农户的用药心理下一篇:农民是农资最可信的代言人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