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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城土地证是真是假 百余投资商户担惊受怕

时间:2013年11月22日信息来源:河北青年报 【字体:

  几个月来,张晓兰脑子里时常“嗡嗡的”。

  9年前,张晓兰投资进驻邯郸鸡泽辣椒工贸城,后来又从银行贷款几十万。生意本还没赚回来,今年7月,她被人告到了法院——以其持有无效土地证之由。“如果不是被村民告了,我至今都不会知道我的国土证是假的。”张晓兰晃着手里鲜红颜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说,“这是八年前鸡泽县国土资源局给我办的。”

  起诉她的是辣椒工贸城所在的三里庄村村民,村民认为张晓兰所租土地为集体性质,不是国有土地,不能被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曲周县法院判决鸡泽县政府撤销为其颁证的行政行为。

  张晓兰不敢相信,从国土局办下来的土地证居然是无效的,“如果我的土地证是假的,那工贸城其他百余家商户的土地证与我的一样。”“为什么会这样?”张晓兰一遍遍地问自己,问周围的所有人。

  兴建“辣椒工贸城”  

   曾被命名“中国辣椒之乡”    

 

   “这是我们本地特产,比别的地儿的辣椒好吃”

  鸡泽县地处邯郸东北,是传统的农业县,虽然经济发展水平在邯郸各县市中居于中下游,但当地的辣椒产业,却一直是鸡泽人引以为傲的资本。

  在鸡泽县城,大大小小的商店超市门口,都挂有当地辣椒生产企业的宣传牌。“买几箱带回去送人,这是我们本地特产,比别的地儿的辣椒好吃。”鸡泽的商家都津津乐道于向外地人推销辣椒产品。

  鸡泽辣椒工贸城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也向记者介绍,从秦朝开始鸡泽就种植辣椒,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为什么我们当地都叫秦椒呢?就是缘于此。”

  不过,“秦椒” 的说法却难言准确——辣椒原产于墨西哥,15世纪末,哥伦布把辣椒带回欧洲,并由此传播到世界其他地方,于明代才传入中国。

  事实上,鸡泽辣椒开始大面积种植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之后越来越有名气。

  1996年6月,鸡泽被农业部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辣椒之乡”。当时,鸡泽县的辣椒种植面积有7万多亩,占本县耕地的20%左右,年产辣椒10几万吨。但鸡泽县主要是以输出辣椒原料为主,没有深加工的企业。

  建辣椒城优惠政策多  

  “工贸城管委会帮助商户协调土地,然后商户自己盖厂房”

  在此背景下,当地政府利用辣椒提振经济的欲望相当强烈。2002年,鸡泽县开始筹划建设辣椒工贸城,欲发展辣椒深加工产业,增加辣椒的附加值。

  “大力实施辣椒富民强县战略,举全县之力,多措并举,大力度推进辣椒产业快速发展,力争经过2~3年的不懈努力,使鸡泽成为华北最大、全国较大的无公害辣椒种植、加工、销售集散地。”在鸡泽县官方文件中,如此表述道。

  工贸城归县政府直管,为了吸引企业入驻辣椒工贸城,2012年7月17日,中共鸡泽县委、鸡泽县人民政府还印发了《鸡泽县辣椒工贸城建设优惠政策》的通知。

  优惠政策包括:工贸城管委会帮助商户协调土地,然后商户自己盖厂房。辣椒工贸城建设税费全免,工贸城建成后免去一切行政性收费,地方税收实行免、缓、减政策,即建成后第一年免交税收,第二年缓交税收,第三年减50%。

  另外,对于进驻辣椒城的重点企业(占地10亩以上,固定资产投入在60万元以上),如企业需要,可由县政府出面协调贷款予以支持。

  土地证惹官司  

   土地证几天便办好了    

 

   “可以办土地证用来贷款”

  辣椒工贸城优惠的政策,让张晓兰动了心。

  张晓兰是邯郸市鸡泽县黄沟村人,她与人合伙,在工贸城的投资超过60万,属于重点企业。

  起初,他们在工贸城二期工程中占地9.116亩,并投资建厂经营辣椒生意。后又在三期工程占地16.71亩办学校(辣椒工贸城并非只允许辣椒企业入驻)。

  2005年,因为资金紧缺,张晓兰向工贸城管委会询问贷款事宜。“工贸城回复说,可以办土地证,用来贷款。”张晓兰回忆说。

  办理土地证非常顺利,鸡泽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来丈量土地后,没几天就办好了。其间,张晓兰与合伙人缴纳了办证费用。张晓兰向记者出示了当时国土资源局为其开的收据,一块地3.9万元,另一块4.6万,一共8.5万元。

  记者看到收据上,盖着鸡泽县国土资源局的财务专用章,收费名称是“暂收款”。至于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暂收款”是什么意思,张晓兰并不清楚。只要土地证能顺利办下来,她就很高兴。

  办完证的第二天,张晓兰与合伙人拿着崭新的土地证,去中国农业银行鸡泽支行,办理了贷款,成功获得贷款49万。

  随后几年,又有百余商户陆续办下了土地证,看上去一切顺利。

  县政府称未曾向张晓兰发证    

 

   “土地证到底是真是假?政府怎么能不承认呢?”

  不过,让张晓兰始料未及的是,苦心经营了八九年后,关于她的土地证,却迎来了一场官司。对于她的生意来说,生死攸关。

  今年7月份,鸡泽县三里庄村张国云等15户村民,将鸡泽县人民政府、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张晓兰告上法庭。村民认为,张晓兰所租土地为集体性质,不是国有土地,不能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要求鸡泽县人民政府撤销于2005年9月29日为张晓兰颁发的“鸡国用(鸡泽国有土地使用简称)(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案件在相邻的曲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起初,张晓兰认为这有些可笑,毕竟自己是从鸡泽县国土局办理的土地证,一切看上去都合法有效。她把希望寄托于鸡泽县政府和国土局,以为县里解释清楚,这桩官司就不存在。

  然而,结果却大大出乎她的意料。7月25日,鸡泽县人民政府在给曲周法院的行政答辩状中称:“经鸡泽县国土资源局查阅有关资料,证号为‘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档案,由此可说明该土地使用证来源不明,鸡泽县人民政府并未向第三人张晓兰颁发‘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

  当张晓兰在法官处看到这纸答辩,蒙了。“土地证到底是真是假?政府怎么能不承认呢?”

  工贸城用地涉嫌“以租代征”  

   租地建工贸城使农民利益受损  

 

  “亏大了……一亩地种辣椒能卖3000元,租出去一年就给1000元”

  一份鸡泽县政府的资料显示,鸡泽县辣椒工贸城总投资1.2亿元,占地500亩,分期建设。目前工程已进行到第三期,仍在继续建设中。

  辣椒工贸城位于鸡泽县城南部,占了三里庄、王庄、西街等几个村子的耕地。王庄村民王会(化名)告诉记者,他家里有两亩多耕地被征用了,每亩地每年租金1000元,租期是30年。

  “亏大了,我那都是好耕地,每亩地一季能产鲜辣椒3000斤左右,一亩地就能卖3000元,而把地租出去一年就给1000元,今年刚涨到1300元。”王会说。

  “那能不租吗?”记者问。“我们哪儿敢啊……”王会说,他家耕地的青苗,一夜之间便被铲除。

  村民们反映,即便租金较低,也未必能及时支付。三里庄村一家商店的老板张亮(化名)家也有一亩耕地租出去了,他说,前几年租金还是每年都给,今年拖欠了三四个月,前几天才给了。他担忧以后还能不能按时发放租金。

  有村民向记者反映,当初县政府用地时的承诺,未能完全实现。面对利益损失的逐年扩大,村民起诉至法院也就不难理解了。

  官方说不清工贸城土地性质  

 

  “当年一些老局长们办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多家村民都把耕地租给了工贸城,用做建设用地。

  除辣椒工贸城外,风正乡杨庄村和张庄村也被占地300多亩,建了纺织工业园,城北龙泉村也有大片耕地被租占用以建厂。

  一位当地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这种做法其实就是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的“以租代征”。他说,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规避法定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及缴纳有关税费,“以租代征”,即通过租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没,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这种做法干扰了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影响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

  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禁止以“以租代征”等形式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随后,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要求依法严肃查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2006年5月和6月,国土资源部又连续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和《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各省(区、市)按照两个《紧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对“以租代征”违法用地、闲置土地和别墅用地的清理,重点是《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发以来发生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

  记者去工贸城管委会采访,询问工贸城等商业用地的土地性质,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你得问土地部门,我们不知道。”

  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艳芬对记者说:“这个事,是当年一些老局长们办的,具体情况我不太清楚。”

  牺牲耕地博经济  

  招商引资被当作政绩考量  

 

  “我们没有其他优势,只能靠土地”

  在记者的追问下,鸡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袁艳芬说:“在2009年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工贸城的地)就已经形成了建设用地的事实。”

  “那村民怎么说是租的耕地?土地性质的变更经过招拍挂等程序了吗?”记者问。

  “那个我就不清楚了,现在这个事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等有调查结果了,我会给你答复。”至于是哪级纪委,她没有透露。

  与国土资源局回避的态度不同,对于以租代征违规发放土地证,在当地官员中也存在另一种声音。

  据《法治周末》报道,时任工贸城管委会主任的王力涛说:“鸡泽县经济落后,年财税收入不足亿元,为了振兴鸡泽,加快富民强县步伐,我们没有其他优势,只能靠土地。我知道我们错了,现在看起来违法,但你知道小岗村当年冒着风险搞包产到户吗?只要鸡泽经济搞上去了,若干年后人们会肯定我们的做法。”

  然而,上级政府并非不给县里相关的政策。2011年7月6日,河北省政府印发110号函,正式同意设立河北鸡泽经济开发区,并纳入省级开发区(园区)管理序列。省政府对开发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实行计划单列,每年安排1500亩,由省直接下达到各开发区。

  那这些土地都去哪了?为什么还要租占村民的土地?记者未从官方得到回应。当地居民却说,“看看县城蓬勃发展的房地产就明白了”。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为了摘掉贫穷落后的帽子,招商引资被作为官员政绩来考量,成为鸡泽县官员的中心工作,很多人都被分配了招商引资任务。但招商引资工作并非顺风顺水,投资的大多是本地人。在辣椒工贸城内,招进来的商户多是由农民转变而来,农民融资困难,而商户贷款又没有抵押物,有鸡泽当地匿名官员表示,为帮助商户贷款,为其办理土地证也是无奈之举。

  土地证被判无效  

  当事人称开庭前曾受威胁  

 

  “不能在法庭上把土地证拿出来,否则回去拘留你”

  这些背景,张晓兰也有所耳闻。理性分析了事件前后,张晓兰便大致猜到自己在法院将面对的结果。尽管“心已凉了半截”,但张晓兰仍然抱有一丝希望,她始终不能相信:“政府发的证,咋会是假的呢……”

  今年9月27日,开庭当天,张晓兰带着由鸡泽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土地证及相关材料来到曲周法院。

  张晓兰回忆说,在开庭前,一位鸡泽县国土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曾威胁她。“他说‘不能在法庭上把土地证、办理贷款的他项权证拿出来,否则回去一并给你没收,拘留你’。”

  但在法庭上,张晓兰还是毫无保留地把各种证件和材料拿出来展示给法官。

  最后,法院认定,张晓兰提供了“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鸡泽县国土资源局收费收据,上述证据能够认定张晓兰持有的土地证系鸡泽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颁发。

  但法院认为,鸡泽县国土资源局颁证这一行政行为没有合法性,最后判决,撤销被告鸡泽县人民政府为第三人张晓兰颁发“鸡国用(2005)第J50 -108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行政行为。

  土地证被撤,当事人上诉  

 

  “国土局违规的代价,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法院判决土地证无效,意味着张晓兰近10年的投资全都打了水漂。最终的希望破灭,张晓兰走出法庭就昏厥过去。

  由于之前受到了威胁,张晓兰自己一个人跑到了石家庄,独自住了20多天,后来又躲到了邯郸的亲戚家。亲戚呵斥她:你又没犯法,你怕什么?像个逃犯似的。

  这样,亲戚才把她送回家。

  回家之后,张晓兰决定,上诉到邯郸中院,“我就是不相信政府颁的证咋可能是假的呢?”她觉得,“国土局违规的代价,不应该由我来承担!”

  张晓兰想起,在一审开庭之前,曲周县法院一位苏姓法官看到她的案子,曾说:“这与小寨那案子不一样吗?”小寨也是鸡泽县的一个村,一位村民与张晓兰遭遇了几乎相同的遭遇,最后土地证被撤销。“你这种案子都三四起了,都是这么判的。”他说。

  而且,办理土地证,张晓兰花了8.5万元,其他百余商户也缴纳了相应数量的费用。“这也算是巨款了。”张晓兰说,工贸城的土地没有经过招拍挂的程序,土地性质也没有变更,那么这些费用去哪儿了?

  没人回答她。

  执拗的张晓兰一定要把自己的土地证真假搞清楚。一审判决之后,她去了一趟北京,来到国土资源部的办证大厅,向工作人员出示了她的土地证,工作人员回复说,可以肯定,土地证上那个国土资源部的章是真的。

  她不知道,如果不是被起诉,她和工贸城的商户要被县国土局骗到什么时候。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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