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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光县:有房有车还有生意 扶贫棚给得有问题

时间:2013年11月01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 郭庆峰

河北东光县:有房有车还有生意 扶贫棚给得有问题


  众所周知,扶贫是对贫困户的扶持。然而在沧州市东光县大单镇洼里高村,上级扶贫的养殖大棚,却落到一个有车、有房、自己在外做生意、妻子在镇政府工作的人身上。这人不是别人,而是村支书的儿子。对此当地百姓不断质疑:扶贫还是扶富?

  扶贫棚给了支书的儿子
  东光县大单镇洼里高村是个1400人的村子。早在几年前,该村就被确定为贫困村。两个月前,该村东北角建起两个养殖大棚。大棚建起后,起初人们不清楚这两个养殖大棚的来历。“后来才知道,原来这是上级的扶贫大棚,给了支书儿子。”说话的是洼里高村党员高金华。老高介绍,得知是扶贫棚后,他向周围的乡亲们打听“扶贫大棚大伙知道不?通知大伙了不”,结果得到的答复都是“不知道”。
  后来,高金华来到东光县扶贫办,找到负责项目的一位副主任,问:“扶贫大棚怎么回事?怎么支书留下了?”这位副主任答复称“你村支书说‘没人建’”。高金华当即反驳道:“谁说群众没人建,群众连知道都不知道。”最后,这位副主任安抚老高说:“这样吧老高,你回去问问,如果有愿意建大棚的,你让他们来找我。”

  党员群众事前全然不知
  河北农民报记者了解到,贫困户每建一个扶贫大棚,财政部门给予施工单位6万元扶持资金。那么,洼里高村把扶贫大棚给了支书的儿子,是如何确定的?是否召开党员或群众代表会商议过此事?谈起这个问题,洼里高村党支部书记高某说:“任务分配下来后,在广播里跟群众说过,大概是大棚正建着的时候。党员也应该知道,在广播里讲了。”至于扶贫大棚是如何确定给他儿子的,高支书说:“通过支部研究决定的,(开会是在)任务分配下来之后,支部的5个人都参加了。”
  事实是否如高支书所讲?为核实这个问题,记者找到老党员高某某。高某某证实:“原先只知道上级给了扶贫棚,不知道给谁了,没有公开过,没说上级给咱村扶贫棚,有需要的不。”同时,该村一位党支部委员也证实:“这事没有开过会。”
  党员不清楚,群众是否知情呢?记者随机走访了几个农户,每当问起扶贫棚,干部是否公开过,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其中,农户高某说:“书记家建完大棚后,才在喇叭里喊过一回——‘谁建大棚来报名’。当初不知道他家建的是扶贫棚。”
  今年24岁的杨某,一直在村内搞养殖。为扩大规模,两个多月前,小杨花3万多元扩建养鸡大棚。鸡棚建成后,小杨才听说上级还有扶贫棚,因此他找到支书高某,想申请扶持资金,而对方责怪他“你早干嘛去了?我给你办不了。”小杨说:“我以前不知道信儿啊,我不知道还有扶贫大棚的事。”而且,多位村民都证实:“村支书儿子的扶贫大棚在建的过程中,村支书才在广播喇叭里通知的大伙。”

  百姓质疑“扶贫还是扶富”
  高金华是位退伍老兵,部队的历练,让他形成耿直倔强的性格。老高说:“国家扶贫建大棚是好事,如果扶持给困难群众,我无话可说。咱先不说把扶贫大棚给了村支书的儿子群众不知情。再有,他儿子是搞养殖的不?”
  高金华透露,支书的儿子,家境殷实。“他家两辆车,他一辆,他媳妇一辆;他在外边干企业,他媳妇在镇政府上班,他家哪是贫困户?这到底是扶贫还是扶富?”该村的另一位高姓村民也证实:“支书的儿子在外做生意,他媳妇在镇里上班,他家的条件在全村算是数得着的了。汽车,两口子一人一辆。”
  关于儿子的家庭状况,洼里高村党支部书记高某承认:“儿子在工业区做买卖,儿媳妇在大单镇上班,她是教师,借调过去的。”同时,高支书承认儿子有车,“车大概六七万块钱吧”,但是高支书否认了儿媳妇有车的说法,“我儿媳妇没车”。

  扶贫部门是如何把关的?
  记者了解到,洼里高村扶贫大棚属于2012年的扶贫项目。按照沧州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12年度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扶持对象“要优先扶持规划内扶贫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龙头企业”。显然,像洼里高村支书儿子的这种情况,不应属于这两种情况之列。那么,这个扶贫对象是如何确定的?扶贫部门又是如何审核把关的呢?记者来到东光县扶贫办。
  东光县扶贫办负责人介绍,这个项目是扶持产业的,但是作为东光县来讲,没有特殊的产业,给洼里高村建大棚的目的,“就是让他试试,建起来后带动带动,如果老百姓谁愿意建,赶紧报名。”该负责人还谈到,对于扶贫对象,“要求是贫困户,即便不是贫困户也行,但是要有产业,谁有产业就给谁,不管是养猪、养鸡还是种菜,扶贫资金可以投给你,但是你得给贫困户分红,分红不低于利润的10%。”
  显然,洼里高村支书的儿子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该负责人称,当时并不知道扶贫户是村支书的儿子,后来群众来扶贫办反映后,才知道扶贫户是村支书的儿子,而且对村支书儿子的家庭情况不了解,“当时想,甭管是谁,只要建起来就行。”
  该负责人谈到,按照当地贫困户的核定标准,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但是从反映的村支书儿子的家庭状况来看,显然不符合贫困户要求,“因为贫困户是村里报上来的,看来,是假的。”该负责人表示,他们马上会对此事作出处理,收回扶持资金,满足真正符合条件的老百姓的建棚愿望,把扶贫资金用好用实。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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