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民报(农民互联网)记者 郭庆峰
9月9日,本报以《是发包种粮,还是卖地盖厂?》为题,对发生在沧州市南皮县汤庄村因发包土地而引发的上访事件进行关注。报道刊发后,引起长城网、燕赵都市网等网络媒体的极大关注,广大网民纷纷转发和评论。同时,该问题也引起南皮县官方的高度重视。日前,南皮县南皮镇党委主要负责人向本报反馈称:目前汤庄村所收取的965000元承包费已退还给承包人,汤庄村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处分。
南皮县南皮镇党委书记刘剑锋介绍,8月30日,获悉记者来访的当天晚上8点钟,南皮镇连夜召开镇党委扩大会议,定出调子——“一是处理问题,二是处理人。如果有问题不解决,问题早晚还是会有;如果有问题解决了,解决一个少一个。”
刘书记介绍,基于此,首先责令汤庄村退还140名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费,共计105000元。对于发包的60亩机动地的问题,依据《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承包期限由原定的15年,改为承包期5年,严格要求包地户种地,退还剩余费用。“截止到9月12日,已经退还86万元,连同先前的105000元,共退了965000元。”
刘书记还谈到,本着认真、负责、严肃的态度,南皮镇党委经过研究决定,给予汤庄村党支部书记汤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且把处分决定下发到全镇各科室及所有村庄。“为什么我们要把处分决定下发到各村?就是让各村干部在行使村务时,必须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程序来办,程序、政策、法规不能缺失。”
刘书记坦言,他原先在执法部门工作,非常关注法律和政策,“我经常跟大伙儿讲,法律是我们工作的‘护身符’,但是如果我们违反了,法律就保护不了我们了。”刘书记还谈到,自汤庄村暴露出这个问题之后,该镇每周五组织大家学习,重新学习《土地承包法》,包片干部一旦发现类似问题,就能及时给予制止。
对于南皮镇的做法,反映问题的农民汤学奇表示满意。老汤证实,经过上级纠错,汤庄村干部已经把收取140名新增人口的土地承包费退回,对于60亩机动地的承包,村干部正与包地户协商,准备把15年承包期改为5年,退还剩余费用。同时,老汤对本报敢于直言、关注民生的做法,给予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