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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八旬翁求爱被拒刀扎七旬妪 致3死2伤获死刑

时间:2013年09月09日信息来源:东北新闻网 【字体:

  80岁的李明想和70岁的刘红谈恋爱,却遭到刘红的拒绝。

  为此,李明不仅用刀扎死了刘红,还想杀刘红的家人。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李明因故意杀人,一审被判死刑。

  八旬老汉求爱不成下杀手

  80岁的李明看上了同村70岁的刘红,一直用各种方式追求刘红,想跟刘红处对象。然而,他的好意非但没有感动刘红,反而引起了刘红和家人的反感,双方因此多次发生矛盾。刘红的邻居证实,经常看见李明和刘红一家发生争吵。

  李明因屡次被拒,在家越想越气,打算找刘红和家人讨个说法。

  2012年5月的一天早上,李明又去了刘红家。他因想和刘红处对象的事,和刘红及家人吵了起来。李明想起过往的一幕幕,一气之下强行进入刘红屋里,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持刀捅刺刘红胸背部等处,导致刘红当场死亡。

  当时,刘红的一个女儿也在现场,李明用刀捅刺她胸部等处数刀,导致其受伤。在她逃跑后,李明又持刀在后面追赶。

  行凶过程中杀死无辜邻居

  在追赶刘红女儿的过程中,李明遇到了曾和自己有矛盾的一个邻居,杀红眼的李明又用刀刺了这名邻居的胸腹部,导致其当场死亡。在李明用刀扎邻居的过程中,附近村民闻讯赶来阻拦,他又用刀扎伤一人扎死一人。

  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赶到现场,将李明抓获。李明80岁,是辽中一名农民。2012年5月,李明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

  2012年11月,检察机关将此案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死者家属提出了共计110余万元的经济赔偿请求。

  李明辩称,刘红及家人经常对他和家人进行辱骂,他才将刘红杀害,他并非故意杀害无辜邻居。为李明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提出,本案是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激化而引发,刘红一方存在过错。李明没有杀害无辜邻居的主观故意,杀害有矛盾的邻居是临时起意。李明没有前科劣迹,为初犯且犯罪时已年满70周岁,犯罪后自伤,请求从轻处罚。

  老汉故意杀人获死刑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李明持械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两人受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李明持刀前往刘红家的行为,对本案的引发负直接责任,刘红及家人与李明间存在的矛盾并非刑法意义上的过错。

  李明作为心智正常的成年人,持致命工具,不计后果,肆意捅刺邻居要害部位的客观行为,足以印证其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

  李明仅因与刘红情感纠纷,便对刘红及其家人怀恨在心,预谋杀人,持刀强行进入刘红住宅,捅刺刘红数刀致其死亡。又因与邻居几十年前产生过矛盾而持刀将其杀害,捅刺无辜的其他邻居数刀致其死亡,并致他人受伤,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人身危险性特别大。同时,李明还预谋杀害刘红的家人,并已经捅刺其家人的胸部等处数刀,因对方乘机逃跑,以及事后他未能找到对方而没有得逞。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法院根据李明的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一审判李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同时,李明还需赔偿死者家属88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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