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经营面积245万亩、林场职工1848人
本报讯(记者 董志水 通讯员 姚伟强)经国务院同意,8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了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以此为标志,包括承德市丰宁县国营林场总场机关及11个林场、隆化县国营林场管理局机关及10个林场在内的21个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进入了实质推进阶段。
据了解,本次改革试点的主要任务是:从生态建设的全局出发,明确国有林场功能定位,理顺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完善政策体系,解决遗留问题;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林业发展要求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国有林场将主要精力集中到森林资源培育上来,充分发挥在生态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保障能力,建成森林优质高效、管理科学规范、基础设施完备、民生和谐幸福的现代林场,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安全、提升国民生态福祉发挥更大作用。
本次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时间为两年。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将于2015年上半年对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林业局要求,省市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相应的改革配套资金,将国有林场道路、供电、管护用房等基础设施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计划,建立支持国有林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政策体系。科学合理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和林下经济等特色产业,增强林场发展活力。通过多种途径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解决好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将国有林场承担的学校、医院整体移交当地政府,国有林场不再承担办社会职能。加强国有林场林木采伐管理,严禁超限额采伐林木和各种形式的滥砍滥伐,及时纠正和处理各类违规违法占用林地问题,确保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不流失、不破坏。
据了解,河北省此次21个改革试点林场分别是丰宁县的草原林场、平沟门林场、四岔口林场、大滩林场、黄花岭林场、平顶山林场、邓栅子林场、王营林场、云雾山林场、富贵山林场、两间房林场,隆化县的南阳林场、碱房林场、孙家营林场、郭家屯林场、张三营林场、茅荆坝林场、苏木营林场、徐八屋林场、旧屯林场、十八里汰林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