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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滦县县委:郭庄村集体财产受损失为啥不管?

时间:2013年08月0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对于村里的村务等诸多问题,我们一直想弄清楚。比如:
    有人利用职权指使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包机动地,并压低承包价格,私自改变土地性质,先后在承包地上建房、建花砖厂、挖鱼塘。2007年,又将占地4亩的鱼塘和3处住房卖给他人,所得款项不知去向。我村矿北部原有的20亩山地,也被人打着石矿收回的名义,利用职权与他人合伙建起了石渣厂。2002年有人私自收取建房费,每户缴纳的款项也有多有少,至今也没有建房手续。村里财务更是混乱,白条下账不计其数,账目从来没有公开过,收取的钱都干什么花了?村民无从知晓。
    在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果的情况下,我们给报社写了一封求助信。去年12月1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来信已经转给了滦县县委。可直到现在,我们所反映的问题也没有得到答复,也没有相关处理结果。
    唐山市滦县古城办事处郭庄村部分村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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