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儿童桥下被淹死,谁该负责任?

时间:2013年08月09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衡水市武强县读者廖金刚问:
  前一阵子,我们村一个小孩儿,在一座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没有“禁止游泳”“水深、请勿下河洗澡”的警示语的大桥下玩水,一不小心被淹死了。
  我想问一下,出现这种情况,谁负主要责任呢?造桥方有责任吗?
  河北雪梅律师事务所吴银银律师答:
  造桥方对于小孩死亡的结果没有过错,因此是没有责任的。
  不过河道管理者没有在河边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于小孩的死亡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
  另外,孩子的父母没有尽到相应的看管义务,也是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至于承担责任的分配比例,则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我儿时的照片
    看到这张照片,我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20多年前的幼年时期,当时已经7岁的[查看]
    风灾
    2013年8月7日下午3时许,一阵狂风暴雨袭来,地里的棉花发生了严重的倒伏,就[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