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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复放火吓人 酿成火灾害己唐山市丰南区某村村民刘某原本在本村张某经营的流动饭店打工,却因在工人中间搬弄是非被开除,遂怀恨在心。刘某下定决心让张某的流动饭店开不成,于是在2012年12月间自导自演在村里边上演了一出放火闹剧。 刘某先是放火烧张某停放在院外的面包车,并用事先购买的匿名手机卡发短信吓唬张某称“仇家报仇来了”,张某并未在意。刘某便又将自已家院外堆放的棉花秸垛点燃,还给自己的手机发内容为“是张某叫我烧的”短信,以此嫁祸于张某,这两次放火均被及时发现并扑灭。两次放火后张某的流动饭店并未受到影响,依然经营得红红火火。刘某遂决定吓唬流动饭店的服务员,好让她们自动辞职,以此实现将饭店“挤兑黄了”的目的。2012年12月31日夜间,刘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柴油、打火机等物将为张某打工的吴某家和袁某家的柴火垛先后点燃后逃离。因夜深人静,袁某一家人从睡梦中惊醒时,火苗已窜上房顶致使三间厢房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 丰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放火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唐山市丰南区检察院 李志玲 刘京生 (作者:李志玲 刘京生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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