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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公交公司一司机:前车急刹 后车抓瞎今年3月24日,我驾驶公交车行驶到一路口等待红灯。绿灯亮起时,前面一辆轿车起步五六米后突然刹车,后又快速离开。当时我驾驶公交车正在起步加油,紧急刹车后虽没有造成追尾,但车上两名乘客被摔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件的整个过程。 事故发生后,交警大队事故处理部门认定前车没有责任。而公交公司却规定,这类事故公交司机应承担受伤乘客医疗费用的50%。 我想问一下,前车在没有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急刹车给后车造成损失,难道这也要后车承担责任吗? 保定市公交公司一司机 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距不够 责任在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我们认为,该事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及当事人所述情况,我们认为,如果前车刹车属于正常行为,造成该事故的原因是当事人在驾驶车辆过程中没有保持必要的安全车距,致使在前方车辆刹车后紧急制动,造成车上人员受伤;如果前车存在故意行为,应当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范畴,可按有关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客运公司应当就此次事故的发生在本公司开展一次安全检查,查漏补缺,消除隐患,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河北省公安交通管理局
刨根
答: (作者:张宝程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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