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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顶落物致人伤 房主理应给赔偿 自家房顶突然掉下几块瓷砖,正好砸到老汉头顶,害得老汉花去了数万元的治疗费,房主理应为伤者支付合理的治疗费用。日前,鸡泽县法院依法成功调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今年64岁的辛某是邢台市南和县宋庄村村民,经常和妻子一起走乡串户收废品。今年二月初九,他骑着小电三轮车带着老伴儿来到鸡泽县前营村买废品。 下午1点左右,该村村民王某喊他,说家里有废品卖。当老汉走到王某的房跟前时,房上突然掉下几块带水泥的瓷砖,正好砸到他头上。老汉先后被送往鸡泽县医院、邢台市第三医院进行抢救和治疗,花去治疗费用3万多元。 按照常理,房主应该主动到医院看望老汉,出于人道也应给被砸伤的老汉支付部分医疗费用,但房主认为不是他本人将老汉砸伤的,不但不为老汉支付一些费用,老汉住院之后他也一直没有去看过。 无奈之下,辛老汉只得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说话了。4月9日,他一纸诉状将房主王某推向了被告席,要求法院追究王某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 鸡泽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庭审中,办案法官为了最大限度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热心为双方做思想工作。 法官劝解被告王某:自己的住房应该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和消除。辛老汉被砸虽然不是你的人为所致,但是,因为你没有尽到相关责任,才导致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掉下带水泥的瓷砖将原告头部砸成重伤,依照有关法律应予以经济赔偿。 在主办法官的热心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一致达成和解协议,被告王某赔偿原告6000元。 邯郸市鸡泽县法院 杨现立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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