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 送福 微博 网站首页
首页 农民博客 农民图片 农民视频 农民问答 农民超市 农民论坛 农民招聘 农民微博 农福频道 农评频道
头条 网罗 图话 监督 关注 话题 种植 养殖 农资 行情 加工 农法 情感 两性 劳动 顾问 说理 历史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农民搜索

子女必须养老人

时间:2013年07月05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字体:

  邢台市威县读者梁金宝问:  
  我和老伴有三个子女。因当时生活困难,便将他们送亲友代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现在我们年老体弱,无人照顾,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但他们说我们没有抚养他们,所以没有赡养义务。请问,我们能要求他们尽赡养义务吗?

  河北雪梅律师事务所吴银银答: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该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法定的,并且前者并非后者的前置前提条件,即使您没有对您的子女尽抚养义务,您的子女也应对您二老尽赡养义务。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热点排行
精选图片
    发黄的老照片
    偶尔翻起这张发黄的老照片,这张照片是我在王明寨中学上初一时留下的,已有[查看]
    用手机qq或微信扫一
    大家用手机qq或微信里的扫二维码功能扫一下,就可以加入农民互联网官方微[查看]
最新博文
最新贴子
最新求购
最新供应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