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务院批转《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在今年要大力推进的年度重点改革中,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将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扩大到煤炭等应税品目,同时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开展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这将意味着正处低迷的煤炭行业,将面临新一轮考验。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从量计征不符合行业稀缺性特点,现在的税率是很早以前制定的,煤价已经涨了许多,税收对于资源开采使用、环境保护等几乎没有起到调节作用,从价计征也是国际上的大趋势。按照目前从量计征的方式,每吨焦煤需缴纳资源税8元,其他煤炭的税额标准根据省份的不同略有差异,每吨2~5元不等。如果改为从价计征的话,即便按照最低税率2%征收,每吨煤炭需要缴纳的资源税也会大于此前。
林伯强还表示,煤炭从价计征资源税后,税率应该定在5%左右,因为定在2%没有太大意义,不能起到真正的调节作用。目前煤价平均大约每吨为600元,以税率为5%作为前提来计算,煤炭企业开采一吨煤需要缴纳30元的资源税,只此一项税负便提升了6倍。
通知也提到,清理煤炭开采和销售中的相关收费基金。在煤炭行业人士看来,这点中了要害。林伯强说,资源税的增加必须以清理相关其他税费作为前提,否则很难真正动刀。
以矿产资源补偿费与资源税为例,2000年全国煤炭开采应缴资源税是资源补偿费的2.68倍,税大于费;2008年,资源税增长了0.93倍,资源补偿费增长了10.36倍,费大于税。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煤炭经济研究院院长岳福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资源费用高以及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增值税率较高是煤炭企业税负过重的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淮南矿业集团总经理孔祥喜认为,应坚持以清费立税为主线,取消针对煤炭企业的不合理收费,合并与资源税相关的税费。如果煤炭的税费能够简单、透明化,企业的费用也不会增加太多。 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