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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动刀一人死近日,晋州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因酒后滋事大打出手造成一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该院以犯罪嫌疑人陈某、陈某某、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张某、高某某涉嫌聚众斗殴罪,将该案移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16日,陈某、张某及陈某某三人酒后到某娱乐城唱歌。期间,陈某到走廊打电话。在其他包房唱歌的高某和该歌厅服务人员王某也在走廊说话。陈某以高某、王某说话声音较大,影响打电话与二人发生口角(经查,高某等三人在包房内已经喝了三十多瓶啤酒),后双方相互殴打起来。高某纠集正在包房内唱歌的张某和高某某出来打架。同时,与陈某一起的张某和陈某某闻讯也从包房内出来帮助陈某,后双方在走廊内打在一起。陈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将高某扎伤,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高某系锐器致右肺破裂、主动脉破裂,大失血死亡。 石家庄晋州市检察院 陶亚芳 (作者:陶亚芳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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