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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农民工误入歧途 因诈骗被判刑“本来我想通过自己的双手自食其力,没想到会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回想自己曾经的工作,21岁的四川姑娘王云(化名)懊悔不已。 两年前,王云通过应聘到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的北京百佳联合企业管理中心工作。“这份工作不算累,工资也还可以。”3000元左右的月薪对年仅19岁的王云来说颇具诱惑,她的工作也相对体面。 王云的工作很简单,就是每天给全国各地的民营企业拨打电话。“你好,我们是‘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或‘中国民营企业联合管理会’)的员工,你公司经过评比获得‘优秀民营企业’的称号,我们将会给贵公司颁发‘优秀民营企业’的牌匾和证书,如果需要我们可以给你们邮寄过去。”如果对方企业需要邮寄,则需要交500元~1800元不等的工本费、评比费等。 “工作几个月后,我感觉自己的工作不对劲,我只是一个公司的小职员,老板为什么要我自称是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的呢?”王云每次将自己的疑虑告诉老板杨某,均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 更让王云生疑的是,公司说要举办“第三届民营经济发展创新论坛”,并在这个论坛上评比“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但这个论坛却没举办过,“老板让我通知‘获奖企业’并收取费用。”如果有哪家民营企业愿意出钱,就给对方邮寄牌匾和证书。 王云隐约感觉自己正在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过,想到自己可观的收入,而且跟其他公司的人一样是在努力工作赚钱,她选择了继续模模糊糊地工作。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3月10日,王云因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公安局昌平分局刑事拘留,经昌平检察院批准,于去年4月16日被逮捕,羁押于昌平区看守所。 据公安机关调查,“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和“中国民营企业联合管理会”是北京百佳联合企业管理中心负责人杨某个人“创设”,并未得到相关部门及法律认可。2011年至2012年3月9日期间,杨某雇佣王云等17人,以“中国民营经济促进会”和“中国民营企业联合管理会”的名义,编造了“第三届民营经济发展创新论坛”为被害民营企业颁发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民营企业奖项,拨打电话销售自制的牌匾、证书,以工本费、评选费等名目,骗取被害人人民币共计152万余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就此案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昌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认定杨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云等17人起次要作用,系从犯。鉴于王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从犯,主动退赔部分赃款,故依法对王云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王云最终被判处犯诈骗罪,判处1年3个月有期徒刑,缓刑2年,罚金2000元人民币。 在宣判的当天下午,王云走出昌平区看守所,看到亲人的那一刻,眼泪夺眶而出。 [律师点评] “本案涉及18个被告人,其中13人都有辩护律师,只有王云向我们申请援助并得到法律援助。”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于慧告诉记者,该中心不仅向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也向涉及刑事犯罪的困难进城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刑事辩护、被害人代理等刑事法律援助服务。 “此案涉及的当事人大多是20多岁、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他们想着听老板的话、本分工作、自食其力就不会违法犯罪,就是守法公民。”于慧告诫年轻农民工,年少不是违法的理由,无知不是犯罪的借口,现实社会是复杂多变的。“这起刑事案件提醒劳动者以及即将步入工作岗位的年轻农民工,找工作要找正规、合法的单位,在工作中也要多几个心眼,对工作任务和安排也要有法律上的基本判断,时刻告诫自己在守法的基础上努力工作。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一念之差酿成大错。” (原标题:90后农民工因诈骗被判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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