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4月28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曾慧红)因欠债手头紧张,一向老实巴交的谢某动了飞车抢夺的念头。4月27日,我们从韶山市人民法院获悉,谢某犯抢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谢某本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因欠下债务经济较紧张,于是决定铤而走险。2006年12月12日中午,在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地段,谢某骑摩托车将一步行女子的手提包抢走,内有现金2.3万元,以及手机、身份证等物。
谢某落网后,检察院以抢夺罪对他提起公诉。法庭上,谢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宣读悔过书时,谢某嚎啕大哭,“我对不起被害人,也对不起家人。”原来,谢某有两个聪明乖巧的女儿,学习成绩都很好,一家人关系很融洽。谢某为自己的“一时糊涂”,懊悔不已。
案发后,谢某积极悔罪,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综合以上情况,法院最终从轻处罚,对谢某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