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甲农妇偷人家两辆电动车和5辆自行车,民警将她抓获时还自称是“偷中取乐”。近日,鹿泉市公安局将该盗窃嫌犯执行逮捕。
3月13日下午4时许,该所接仇某报警称:前天晚上其放在鹿泉市上庄镇某商店门口的红色富士达电动车被盗。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勘查,并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寻找破案线索,发现仇某停放此处的电动车在当日凌晨4时,被一个骑三轮的妇女搬到三轮车上,沿京赞路往南走了,三轮车后还跟着一条狗。
民警通过走访周边村的村干部和群众进行辨认,最终确定上庄镇某村李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李某家中,民警发现被盗窃的红色富士达电动车。
在证据面前,嫌疑人李某不得不交代了盗窃电动车的经过,同时还交代了自2012年底至2013年3月份以来,在上庄镇及周边区域盗窃电动车2辆、自行车5辆。李某所盗窃赃物并没有销赃,而是放到自家的一个小库房内,供自己观赏取乐。
原来,李某丈夫几年前过世,儿子、女儿都在外边成家立业,经济和生活条件都不错。家里只剩下李某一人,很无聊,每天天不亮就起来骑着三轮车领着一条狗遛弯。2013年元旦快到了,李某和以往一样,在凌晨遛弯时发现一辆新颖小巧的自行车停放在一家门口。李某看四下没人就把车搬到了三轮车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每次出去都想“找”一辆自行车。春节前短短一个月就盗窃了5辆自行车,春节过后又盗窃了2辆电动车,每天几次去观赏这些赃物,好像是观赏自己的“战利品”,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发现了。
石家庄鹿泉市公安局 郄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