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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 “摊上大事” 1993年出生的小李,最近“摊上一件大事”:因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被处行政拘留半个月,罚款三千多元。
3月20日下午,衡水交警在市区胜利路与中心街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北京吉普车沿胜利路由东向西行驶,遂依法将其拦停检查。 该车驾驶人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多次想趁民警不注意逃跑。经过民警耐心说服教育,驾驶人终于承认“人无驾驶证,车无行车证”。 民警通过其身份证号经公安网查询,证实该驾驶人李某确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他所驾驶的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未按规定缴纳强制保险。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扣留机动车、罚款3400元处罚,同时并处行政拘留15天。 衡水市交警支队宣教科 王其壮 (作者:王其壮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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