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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易县商务局:执法人员拿走的证件何时归还? 我经营着一个五六十平米的副食品门市。2011年的一天,商务局执法人员来到店里,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随意说我经营的两瓶酒是假酒,让拿258元钱办《酒类专卖证》。为了少找麻烦,妻子只好给了他们258元。我一气之下,向省商务厅进行了投诉。很快,商务局将258元钱退了回来。
可是,万万没有想到,2011年我到商务局对《酒类专卖证》年检时,他们相互推诿,始终不给年检。2012年9月,执法人员以《酒类专卖证》过期未检为由,对我罚款200元。我不服并与之理论,结果《酒类专卖证》副本被拿走。由于副本内夹有我个人的身份证,忘记取出,我多次去县商务局索要,但他们矢口否认。 我向报社写信求助后,2012年11月10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来信转给了易县商务局。可时至今日,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所反映的问题也解决。 保定市易县大龙华乡小龙华村 杨宗瑞 (作者:张宝程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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