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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农村住房将有保险因洪涝受损可获赔

时间:2013年02月21日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点击: 【字体:

  昨天,全国减灾救灾工作会议召开,民政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姜力表示,年内各省(区、市)均将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有条件的省份争取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全面推广。

  去年年底,民政部、财政部、保监会等下发《关于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在农户自主自愿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农村住房保险的覆盖面。

  按照《通知》要求,农村住房保险要基本涵盖造成当地农村住房倒塌或损坏的主要风险以及因灾搬迁或拆除等损失,保险责任应主要包括洪涝、台风、风雹、雪、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可在条件允许和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供地震风险保障。

  近年来,江西等多个省份已在探索开展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农户只需自掏几元钱便可获得高达1万元的保障。姜力表示,今年各地民政部门要配合保险监管、财政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并争取政策支持,确保年内各省(区、市)均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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