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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南城区办事处:曹某家庭困难常获救助 当事人的父亲曾经担任过村党支部书记多年,目前健康情况不太好;当事人本人因小儿麻痹致腿残疾,目前在城内从事个体行医,也不很景气,享受低保。去年与妻子离婚,一个八九岁的儿子由其抚养;其弟弟在外地打工成家。当事人家的经济条件的确很不宽裕。每逢春节、中秋节,办事处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都分别对当事人父子给予力所能及的经济照顾。
上月,当事人的母亲不幸中了煤气,区领导对此十分同情,嘱咐当事人的父亲把病人住院的费用由新农合报销后,携带相关资料,由区领导出面,帮助协调民政局争取大病医疗救助。春节前,再视情况给予力所能及的照顾。村党支部书记也带领村干部到医院看望。 以上是保定定州市南城区办事处对曹庄子村曹某反映生活保障等问题的调查答复。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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