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朝闻天下 >> 网罗三农 >> 浏览文章 |
|
我省每亩退耕地年补70元 本报讯(刘清波) 日前,《河北省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根据管理办法,我省在2017年前每亩退耕地补助现金为70元/年。
据了解,补助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在原退耕还林政策补助期满后安排的用于解决退耕农户生活困难的专项资金。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现金补助,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资金的补助期为:原补助政策到期验收合格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 管理办法规定,我省将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根据国家林业部门组织验收的结果,逐年核定。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和挪用。补助资金发放前,将采取公示、公告等形式,加强退耕农户对补助资金的监督。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