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您当前位置:农民互联网 >> 新闻频道 >> 午间课堂 >> 农民与法 >> 浏览文章 |
|
湖南一女子假冒“民政干部”骗取贫困家庭钱财获刑6年 湖南一化名“王艳”的女子宋某多次冒充“湘潭市民政局干部”,骗取贫困家庭钱财,同时还以“医生”“教师”等身份行骗,湖南湘潭县法院日前一审判处宋某有期徒刑6年。
出生于1990年的宋某是湘潭县杨嘉桥镇柳湖村人,只读完小学三年级就辍学。2012年2月,宋某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消息——湘潭县射埠镇月塘村李某家庭经济困难渴望得到帮助,心中顿生邪念。宋某随后冒充湘潭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家,以送李某患有精神病的儿子到湘潭市五医院看病为由,将李某的弟弟和他儿子骗至湘潭市五医院,并骗走现金300元。此后,宋某先后11次冒充湘潭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帮助他人看病、办低保、建房为由,骗取钱财两万余元。 法院审理还查明,2012年2月至7月间,宋某还以***驾驶证为借口,骗取夏某3250元报名费;冒充湘潭市中心医院的医生,以帮人找工作为由,骗走吴某1700元;冒充湘潭市第四中学老师,以帮助李某买学习用具为幌子,将李某存折内的3600元钱取出并骗走。在骗取他人钱财的同时,宋某还顺手牵羊盗窃他人财物两万余元。 湘潭县法院审理认为,宋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三罪合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
|
|
|||||||||||||||||||||
农民互联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河北农民报主管 惠农文化传播主办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6号河北日报采编楼3层 邮 编:050013 办公电话:网站0311-67563570编辑部0311-67562745发行部0311-67562175广告部0311- 67563195值班室0311-67562614传真0311-67563588 驻地新闻热线:石家庄15933611158沧州衡水廊坊13503279812邯郸邢台13931037788保定张家口承德 13803279190 Copyright 2013 nongmin.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1000132号 本网法律顾问:河北三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永健在线义务解疑、帮您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