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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八部门: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名称 [收藏主题] 本贴被认定为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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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21/5/27 10:45: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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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 程婷
  5月18日,澎湃新闻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意见》称,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全面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国务院同意,提出了八条意见。
  冠“大学”或“学院”需按要求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大学、学院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审批设立,其名称经批准方可使用。大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学院根据办学层次、类型、法人性质等,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冠“大学”或“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经审批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发起并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组织,在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可以对应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其他组织机构在登记时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
  《意见》还明确,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对已登记名称中含有“大学”“学院”字样的组织机构进行摸排清理,审批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予以配合。登记名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结合实际,通过组织机构申请变更、审批机关变更、登记机关依职权变更等方式进行规范。
  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举办机构属于国有企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规范;举办机构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由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其他的由其举办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规范,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规范。
  《意见》要求,各级教育、机构编制、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审批、登记的组织机构使用“大学”“学院”名称行为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审批、登记名称开展活动。省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省域内相关部门的指导。
  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学”“XX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
  《意见》还明确,本《意见》发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全文】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编办、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公安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编办、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国资委,各银保监局:
  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为全面清理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规范名称登记使用行为,牢牢坚守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学、学院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审批设立,其名称经批准方可使用。大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或备案;学院根据办学层次、类型、法人性质等,由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冠“大学”或“学院”、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机构编制部门审批。
  二、经审批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发起并依法设立的其他法人组织,在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时可以对应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其他组织机构在登记时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三、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四、机构编制、民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上述规定对已登记名称中含有“大学”“学院”字样的组织机构进行摸排清理,审批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予以配合。登记名称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结合实际,通过组织机构申请变更、审批机关变更、登记机关依职权变更等方式进行规范。
  五、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举办机构属于国有企业的,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规范;举办机构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由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规范;其他的由其举办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规范,无业务主管部门的由教育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规范。
  六、各级教育、机构编制、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审批、登记的组织机构使用“大学”“学院”名称行为的监管,督促其严格按照审批、登记名称开展活动。省级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省域内相关部门的指导。
  七、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面向特定人群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的老年大学、社区学院,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可以使用“XX老年大学”“XX社区学院”等专有名称。
  八、本意见发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教育部
  中央编办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国资委
  银保监会
  2021年5月13日
  (原题为《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 维护正常教育秩序——教育部发展规划司负责人就<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答记者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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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21/5/27 10:47: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沙发 
湖畔大学更名背后:八部门整顿“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

近日,湖畔大学更名一事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实质上,此前多家对外宣称“XX大学”的教育机构,均已在名称中去掉“大学”字样。中国的企业大学肇始于1998年,到2008年的10年间,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和企业官方信息获得的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建的中国本土企业大学为242家。到2012年,这个数字突飞猛进到了1186家。

只不过,企业大学今后不能自称大学了。日前教育部等八部门发布重磅文件,全面清理“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指出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称“大学”。

  禁令

近年来,一些企业内设培训机构、社会组织,未经批准冒用“大学”“学院”名称,并对外开展宣传、招生等活动,造成社会公众误解,扰乱了教育秩序,产生了不良影响。

教育部网站5月18日消息,日前,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八部门发布《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全面清理“大学”“学院”名称使用乱象。

文件指出,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文件还指出,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近日湖畔大学回应改名一事,登上微博热搜。

5月17日,湖畔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更名为“湖畔Hupan”,认证信息为浙江湖畔大学创业研究中心,机构类型为“民办非企业”。湖畔大学官方微博更名为“湖畔创研中心”。

据大河报@豫视频 消息,5月16日,在湖畔大学门口,记者目击到工人用气焊将刻有“湖畔大学”石头上的金字校名抹掉。现场工人运送来多个钢瓶,随后开始施工。

对此,湖畔大学回应表示,湖畔自创立之初,即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单位,不属于学历教育序列,为了避免给大家造成误解,现更名为“浙江湖畔创业研学中心”,简称“湖畔创研中心”。

公开资料显示,湖畔大学是由马云、柳传志、冯仑、郭广昌、史玉柱、沈国军、钱颖一、蔡洪滨、邵晓锋9名企业家和学者等共同发起创办的组织,位于杭州西湖浴鹄湾附近。

  江湖

不只湖畔,此前多家对外称“XX大学”的教育机构,均已在名称中去掉“大学”字样。

今年3月,“得到大学”更名为“得到高研院”。4月20日,混沌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已从“混沌大学”更名为“混沌学园”,随后混沌大学官方网站也更名为“混沌学园”。

粗略划分,这类非传统意义上的大学一般分为3种类型。一种是以“湖畔大学”为代表的企业家学习机构,一种是“得到大学”、“混沌大学”之类面向普通人的职场教育机构,还有一种是企业内部的培训系统,比如“腾讯大学”、“淘宝大学”等。

由于皆以企业为主体,这类“大学”被称作企业大学,又称公司大学。

中国的企业大学肇始于1998年,到2008年的10年间,通过媒体公开报道和企业官方信息获得的已经建立或正在筹建的中国本土企业大学为242家。到2012年,这个数字突飞猛进到了1186家。

2017年《培训》杂志曾发起“中国企业人才发展”调研,针对“企业大学”主题进行了探讨,并以此为依据评选出50家企业大学,海尔大学、华为大学、苏宁大学等上榜。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在2012年曾推出“中国最佳企业大学排行榜”,此后每年都会评选年度最佳企业大学。

实际上,企业大学在国外是另一番模样。英国企业的内部培训机构不能称为大学,称为学院的也不多。在美国有些州,企业为了避免与法律相抵触而不命名为大学,大多称之为学习中心。

  影响

针对企业大学,此时为什么发布这样一道禁令?

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之所以出台这个规范文件,主要是这几年来有的社会组织、企业内设培训机构,把自己进行非学历教育的机构命名为大学、学院,导致这种“学院”、“大学”满天飞。

这种做法,对于行业内的人来讲,基本上都会知道搞的是非学历教育培训,不会给学员授予所谓的大学学历。但是从社会层面来看,社会公众容易对此感到费解和产生误解。同时,这些命名也偏离了这些机构非学历教育的定位。

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王一涛曾发文表示,企业内部培训机构不宜命名为“学院”或“大学”,滥用“大学”等称谓可能引起培训和学历教育领域的混乱,易与真正进行学历教育的高校相混淆。

就在不久前,北京市民政局依法取缔了中国国学院大学及下设“中国国学院大学国医药生命科学院量子医学研究院”等遍布全国的70家分支机构。而此前经央视曝光,“北京民族大学”进行招生欺诈,以“大学”之名混淆学历差别,把非学历教育包装为学历教育。

实际上,要冠以“大学”之名,并不容易。一般而言,高校从学院升级到大学,都要经过一段漫长时期的申报与审批历程。

那么,为何不少企业大学在设立之初,就可以挂牌大学了呢?

熊丙奇指出,社会组织、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使用“学院”、“大学”之名,之前是有部分地方教育部门比如北京市教委做出过规范,要求非学历的高等教育机构不能够命名为大学,但是没有能够成为全国性的规范。

2020年11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意见》,明确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应明示非学历教育性质,不得单独使用“大学”“学院”字样,要加“专修”“研修”等限定词。

另外,有些机构在注册的时候称某某培训机构,但是在对外宣传的时候就叫做某某大学,对此有关部门也没有介入规范和监管。

如今禁令来了,企业大学的“大学”二字保不住了,这对企业实际上能产生什么影响呢?

熊丙奇认为,现在要求这些机构不能够再冠以学院或大学,其实对其业务不会产生多大影响。

因为其本身开展的是非学历教育培训,受教育者也不可能获得所谓的大学学历和文凭,他们吸引受教育者靠的还是课程和质量,之前叫学院或大学,不过是追求一个所谓的高大上的名字。

某985高校教授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规范有重大意义,规范的同时也要考虑不同主体举办高等教育的动力与活力。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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