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微博
门户
论坛
会员
账号通
注册
找回密码
账号
记住
密码
您当前位置:
农民互联网
>>
农民论坛
>>
乡村振兴
>>
农民与法
>> 查看帖子
按主题
按作者
返回列表
|
上一个主题
|
下一个主题
|
打印本帖
|
复制本帖地址
发表帖子
2545
查看
0
回复
主题:国家赔偿新标准:每天346.75元
[
收藏主题
]
加为好友
发送消息
空间 |
微博 |
邮件 |
QQ号码
用户:
nongmin123
性别:
男
积分:
1167分
威望:
299
帖子:
270
精华:
30
广播:
22
粉丝:
1
登录次数:
424 次
注册时间:
2007/12/5 8:46:16
最后登录:
2024/3/28 17:02:41
nongmin123
当前离线
270
主题
22
广播
1
粉丝
级别:
二年级
用户积分:1167 分
登录次数:424 次
注册时间:2007/12/5
最后登录:2024/3/28
nongmin123
发表于:2020/5/18 15:24: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食道癌病人的克星
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每日赔偿346.75元
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今年5月18日起,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据悉,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自今年5月16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于子茹)
分享到
支持(
0
)
|
反对(
0
)
顶端
底部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 返回列表
首 页
1
Powered By
nongmin.com.cn
2013版
农民互联网 © 2006-2012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