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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的情形 [收藏主题] 本贴被认定为精华  
djq890110 当前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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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q890110 发表于:2020/4/14 22:16: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罪的几种情形share [url=]每天学点法律知识 今天


同意发生性关系仍可能构成强奸的情形

文章来源:网络

上过刑法课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本质特征是违背妇女意志。根据通说观点,强奸罪保护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主权,其中包括是否发生性关系的自主决定权,以及有关性交时间、地点、对象等具体条件的决定权。


除了刑法第236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以及法律规定的几种从重处罚情形等常见的强奸罪案例之外,根据张明楷教授《刑法学》中的观点,有以下几种情况,即使是女方同意发生性关系也涉嫌构成强奸罪:


1、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使用安全套,而男方不答应使用,强行发生性交,构成强奸。

2、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建议去酒店开房,而男方不想去,坚持在公园长椅上强行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

3、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但是要求避开月经期,而男方不答应,在女方来大姨妈的情况下强行性交,也构成强奸。

…...


以上情形常出现在一夜情、熟人、情侣或者非正常的恋爱关系期间,这类行为很多时候不引起重视,女方也往往自认吃亏,但是却是游走在违法犯罪边缘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触犯强奸罪。


最后,提一个问题供大家讨论:


女方同意与男方发生性关系,要求使用安全套男方同意了,但在过程中偷偷取掉,是否构成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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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jq890110 发表于:2020/4/16 9:30: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沙发 
强奸罪的定义是根据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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