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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6月1日起农村又一新法规生效!村里的“烂路”终于有人管了 [收藏主题] | 转到: |
这几年,随着农村道路建设工程启动,许多地区的道路基本完成了硬化,也实现了村村通,户户通,然而在道路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农村公路新的问题为开始出现,道路质量问题让人堪忧,养护管理问题也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 此前,国家为了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出台了《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发展,许多相关条例已经不再适合。 因此国家在2017年就进行了修订,新的公路法在2017年的12月27日经过会议讨论决定通过。后来经过财政部的同意。 决定在2018年的6月1日开始实施,这也意味着再过18天,农村新的公路法规定将全面实施,其中涉及农村公路的多个方面,对于这些规定,每家每户都该知道,以免吃亏! 这次修订后的公路法增加了许多亮点,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针对农村公路修建后的养护问题。 根据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从6月1日开始,农村公路建设将采取质量保证金和设定保修期限的重要措施,对于农村比较重要的道路承包项目的施工方必须对该项目负责2-3年道路养护,而农村一般公路必须要对该项目负责1-2年的道路维护。 如果在这期间出现任何质量问题,将由修建公路的承包方全权负责。 也许农民朋友看到这项规定后感觉不可能实现,不过,请农民放心,国家不仅要实施道路保修期限,而且还规定了质量保证金政策,对于承接农村道路工程的单位/个人,在施工前必须签订合同,在交工验收后,将从建设项目的资金中预留后期的道路维护资金,如果道路出现问题,施工单位或个人不修复的将由项目的业主单位负责修复。 所产生的费用将由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如果存在不足的将有施工单位或个人承担。 另外,国家还将采取银行保函的方式让承包项目的施工单位缴纳质量保证金,还有就是在保修期限满且质量得到解决后,预留的保证金才会返还给承接项目的施工单位。 这样一来,农村道路的质量问题就得到有效解决,同时还能遏制偷工减料等违规问题,真正做到农村的公路修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除了上述的规定外,还有一项新规定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有关。 根据新的农村公路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农村公路修建时,地方各级政府或个人不得采用强制手段向农民朋友集资、出工、备料,应该鼓励采取捐助、捐款、资源开发或金融支持的方式筹集农村的道路建设资金同时还要求各地区在修建公路时要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 这也意味着从6月1日开始,农民修路将不用再缴纳费用,不过可根据个人名义进行捐助。 各位看官们!18天后,这些新规就要开始实施了,几乎和每个农民有关,早知道的好准备,对此大家是如何看待的呢?你们对这项新规定满意吗?你们觉得哪些方面需要改善?欢迎评论发言。 统筹策划:杨 洋(三农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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