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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全封闭鱼塘淹死小孩责任谁负? [收藏主题] | 转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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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邢台威县的张某在自家挖了鱼塘,并设置了院墙和门、锁。还有四米高的防盗网。不料村民为了逮鸟,破坏了防盗网并撬动了门。致使两个不满十岁的小孩儿进入玩耍,一个小女孩儿不幸落水而亡。谁的责任大小自有法院认定。我只是想说说,我曾经历过的事。
我们小的时候在本村上学,那时水多,学校附近就有坑塘。下午一上学老师就在调皮的男孩子胳膊上划一道,如果发白色就不让上课,去教室外站一会儿,或是挨两巴掌,倒是没出过事,在十三岁时在护驾迟上学,有个外村的同学因为在大坑里洗澡,给淹死了。大家伤心害怕是很自然,那时也没听说过家长找谁赔偿。后来长大了听老人们讲,很多年以前我村有两个小孩儿,是叔伯弟兄俩一起玩,不知道怎么回事,一个小孩儿掉进了井里淹死了。结果两家成了世仇,几十年没来往。 就在前几年,我们村又突然死了娘俩。说句不该说的话,这位母亲有点脑筋痴呆,生了个孩子,有六七岁了吧。因为本身有毛病,穿的有不干净,自然是没有几个人待见。有一天上午因为家庭琐事,抬了几句杠就抱着孩子回了娘家。中午娘家就有人通知说,娘俩不定在街上捡了啥不该吃的东西中毒了。抢救了半天,拉回来了两具尸体,第二天埋了。说句心里话,那是我见得最惨的一幕。那家男的好几年没精打采。放不下呀!可去找谁赔,谁有赔得起! 现在法律健全了,人心也变了。记得小时候到人总说,就算人家家里有人,进门也要喊应了,才能进去。那村民 为了一己之私逮鸟还不算。居然去破坏人家的私有财产,还能理直气壮?也许法律上不会认定什么大罪,但从道德上说,起码是应当受到谴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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