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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阳公安部门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收藏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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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2024/8/21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南阳公安部门公布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编造、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轻则承担侵权责任,重则罚款拘留,甚至涉嫌犯罪。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市公安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并同步开展网站平台综合治理和普法宣传教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4年以来,共办理涉及经济金融、民生等各类谣言案件189起,依法打击处置违法犯罪行为人264人,公布典型案例51起,发布“防谣”宣传文章10篇,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贡献公安力量。


典型案例


●利用AI造谣


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生成虚假信息,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2024年7月,卧龙区王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南阳市卧龙区陆营镇王宅村被水淹没,直升机在王宅村上空盘旋救援”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卧龙区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王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卧龙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王某某行政处罚。


●网络灾害谣言


捏造、夸大发生灾害的危害性信息,造成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2024年5月,邓州刘某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2024南阳1100万亩小麦遭病变70%减产”的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邓州市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刘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邓州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刘某某行政处罚。


●网络食品安全谣言


捏造夸大某类食品问题,引发公众对该类食品的抵制,导致生产者、销售者损失。


2024年5月,内乡张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某肉类生产经营、销售公司向学校供应劣质肉”,给该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经内乡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张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内乡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行政处罚。


●网络个人事件造谣


针对某些个人,编造吸引眼球的虚假信息,侵害当事人隐私,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2024年4月,桐柏赵某因不满某饭店老板娘徐某某向其索要拖欠饭钱的行为,在网络平台编造“饭店浆面条下毒药,毒死几人,公安已介入”的谣言信息,对饭店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经桐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赵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桐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行政处罚。


●断章取义、移花接木类谣言


针对某一事件夸大事实,以偏概全、断章取义、文不对题。


2024年7月,桐柏李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编造“南阳桐柏三夹河决堤了”的虚假视频,传播网络谣言,引发公众围观热议,扰乱公共秩序。经查,李某利用7月南阳暴雨的热点事件,移花接木,利用软件将洞庭湖决堤视频剪辑后,配以“桐柏县三夹河大桥”位置和相关文字在网络平台发布。经桐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李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桐柏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行政处罚。


●伪装权威来源型


常用“中央发话了”“国家最高机密”等标题吸引关注。


2024年7月,西峡闫某为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关于市直高中和县级高中违规开学的通报”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目前西峡公安机关依法对闫某批评教育,责令删帖。


●求阅读转发型


编造“速看……”“紧急通知……”等字样吸引关注。


2024年2月,南召周某某在网络平台传播“派出所通知:二中这边有家长反映,昨天中午放学时,有学生遇到开小车的向学生问路,并拿出100元感谢费,让孩子上车带路,请各位家长叮嘱孩子注意安全,千万不要上车,防止被骗,切记……提醒各位父母,这是器官移植合法化在中国地面的器官准备行动”的谣言信息,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南召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周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南召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周某某行政处罚。


●网上造谣敲诈勒索型


先在网络发布虚假负面信息,再以删帖为名敲诈勒索钱财


2018年至2023年,南阳网民宋某某、王某、李某某、杨某某等11人,持续在网上发布邓州等地虚假信息,并以此敲诈“删帖费”,扰乱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邓州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宋某某、王某、李某某、杨某某等11人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邓州公安机关依法将该案11名犯罪嫌疑人移送检察院起诉。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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