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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陈锡文:不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 土地流转尊重农民 [收藏主题] |
moon-fant66 发表于:2013/2/1 21:53: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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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据新华社电,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据新华社电,3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这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对此,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说,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不是否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土地流转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 陈锡文说,在越来越多农村人口外出打工就业的背景下,提出创新农业经营组织问题,强调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各地反映很必要。中国面临的问题是家庭经营规模过于细小,成本高、风险高。我们强调要实现两个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取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与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的方向转变。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就是要使农村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特长发挥出来。 陈锡文说,我们历来坚持土地流转要按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全国土地流转规模,到去年占土地承包合同面积的20%,近2.6亿亩,大多数是农民自愿的。但现在一些地方确实出现了强制流转的问题。有些地方为了追求规模效益,不加限制地引进工商企业大面积、长时间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草原),出现了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粮地非粮化等现象,改变了农户的经营主体地位。 他说,从长远来看,这不仅会影响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也会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给农村的经济社会结构带来难以预料的影响。 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表明,全国共有农业生产经营户1.98亿户,其中纯农户1.67亿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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