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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再剪报》文选(3871)义的思辨 [收藏主题] |
liuchuntai 发表于:2020/6/11 5:57:00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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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剪报》文选(3871) 义的思辨 袁恒雷 义(繁体为“義”),在传统伦理中指一个人的道德与精神。它是人之为人应该无条件弘扬的最高价值,是体现人之为人的尊严和崇高的精神价值。在中国传统人生哲学中,义是最重要的价值和最根本的精神追求。它有着鲜明的中国气派和中国作风。 “義”字早在甲骨文中就有了。后来,被进一步抽象和引申,有了应该、规范、良善这一类伦理学的内涵,代表着人之为人必须无条件坚决捍卫的最高价值。所以说,“义”由来已久,而且我们的先人极为推崇它。 在中国传统人生哲学系统中,每个人在特定伦理关系和社会地位中,都有其神圣义务和责任。只有圆满履行了该义务和责任,才算是从生物人成为伦理人、社会人;否则,人不成其为人。冯友兰在《中国哲学史》中说:义是“绝对的命令。社会中每个人都有一定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考虑,即使做了该做的事,也不是义的行为”。由此可见,义的本质,即在于只考虑是否应该,而毫不计较对自己是否有利。汉代思想家董仲舒有句名言:“正其谊(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很精辟地揭示了“义”的特征。 人在一切行为中,时刻信守自己的义务或责任,并且全心全意、尽心竭力去做,而不论行为结果是否取得成功。这即是弘扬了“义”。中国历史上,无数志士仁人以“铁肩担道义”的气魄,不惧险恶,只求弘扬道义,宁死而无憾。鲁迅在其散文诗《过客》中说:“带着累累伤痕,困顿疲惫,在暮色苍茫的原野上,明知前路上荒无人烟,荆棘密布,却坚韧倔强,奋然前行……”此即以文学形象深情讴歌了“义士”。 照此看来,义也就是人们对道德崇高的精神追求。它所关注的是每个人的行为活动是否体现出道德的崇高和伟大。而在对具体人与事的认识上,我们要根据一定的社会历史背景,以及时人的道德水准,来考察某个人的特定行为活动是否具有“义”之品格。有些先贤可能遭遇贬谪,被当权者打入另册,甚至被当成反面典型,但后世百姓却将其颂扬,使义士之光,烛照千秋。(4月25日《今晚报》)载第863期《再剪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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