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晋州市一石膏板厂打工,自2009年至2011年,被拖欠工资60多万元。”石家庄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槐树镇北赵家庄村十几位农民工来信反映的上述问题调查后答复:因所反映的石膏板厂拖欠农民工2009年至2011年的工资,已超出仲裁受理时效,正协调市信访联席办启动仲裁时效相关事宜,待材料完备后,将尽快立案,尽快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