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位残疾人,肢体三级残疾。7月9日,我乘坐公交车去唐山办事,下午回来在唐山客运东站购买车票时,出示了残疾人证,可售票员说:“运管处有通知,只有盲人和无行走能力的残疾人才优惠购票乘车,你这等残疾不行。”
如今,国家对于残疾人在很多方面都有优惠待遇。比如:各种参保缴费、创业贴息贷款、保障性住房、乘坐公交车等等。我肢体残疾,外出很不方便,所以需要乘车出行。唐山经济这么发达,难道对残疾人乘车就没有照顾吗?以前乘车是半价收费,可现在为啥和正常人一样收全价票呢?
我向报社反映上述问题后,7月21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来信转给了唐山市交通局。可时至今日,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唐山迁安市木厂口镇松汀村 刘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