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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人民政府:张某不再主张土地承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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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11月26日  信息来源:admin   

  在1999年土地调整时,当事人妻子崔某及其3个孩子户口不在册,按照当时承德县的土地调整政策,他们不能分到土地。后经调查,原籍滦平县付营子乡邢家沟村在1995年已经将崔某及其3个孩子的承包地收回。当时的安匠乡人民政府认为崔某及其3个孩子应当在迁入地得到土地,黑沟门村四组应当分给崔秀兰及其3个孩子承包地。
  虽然按照当时的政策他们不能分到承包地,但为了照顾当事人,让其在2000年4月1日之前把其妻子崔某及3个孩子的户口迁入也分给土地。但在分地时,当事人没将户口迁入,再加上与拿地户就所拿的地块产生矛盾,因此土地调整方案未能及时得到落实。经调解,首先黑沟门村四组将8户以机动地方式承包的土地收回,8户中的7户与当事人达成了协议。另一户所拿出的一级地,当事人已经接受并耕种,但不接受6级地。5月22日,乡政府再次征求当事人意见,其表示不再主张权利。相关当事人所拿出的6级地0.88亩已经荒废了一年。
  以上是承德县人民政府对安匠乡黑沟门村张某反映土地承包问题的调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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