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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虹桥镇政府:前独树调整土地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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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admin   

  2010年,前独树村两委会研究制定了《前独树村2010年给1995年10月1日~2010年9月30日十五年新增在册人口补地分配方案》,将2005年10月1日以后分的土地收回重新分配,当事人及其弟家8.55亩地也被收回,重新分到别的地块,共7.05亩(应分地7.5亩,宅基顶地0.45亩)。由于该村的这次土地调整是以村两委会制定的分配方案为依据,并未违反相关规定,村内其他村民在土地调整后也未提出任何异议,而且本次调整的土地是村内的机动地,并非当事人所说的30年不变的承包地。
  在2010年重新分地时,作为村民代表的当事人参加了村民代表会议,也同意分地方案,并参与了分地抽沟。但因地远,其不愿耕种新分的7.05亩土地,因此对于当事人要求继续承包耕种2005年所补土地的诉求不予支持。据了解,现在该村正在协调其他地块给当事人耕种。
  以上是唐山市玉田县虹桥镇政府对该镇前独树村黄某反映土地承包问题的调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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