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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给工资,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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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admin   

邯郸市广平县读者王勃问:我与一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期是一年,负责区域是苏南片,到9个月时公司单方面将我调往山东市场。我没服从,要求公司跟我清账。公司以我不服从安排为由拒付我的业务费、工资等。我觉得他们这样干不对,我该怎么维权呢?
河北安达方正律师事务所曹树伟答:按你所说的,你要求单位给你支付工资可以看出,你跟单位是劳动合同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未经你同意,单位是无权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的。另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的规定,你有权要求单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单位如果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你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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