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位于安格庄水库上游,现在准备开发。关于征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各个生产小组有所不同。有的按原分得责任田的人口分配,有的按已分得责任田和有户口的人员分配。而我们小组是按户口分配,不管嫁出去的姑娘有几年,只要户口未迁出均可享受补偿。
可是,我们这些大中专毕业生(主要是2000年至2004年间上学的学生,当时学校要求统一迁户口。而2004年以后再上大学的,学校就不再强调迁户口了,他们却能得到补偿款)虽然分得了责任田,但因为没有户口,都不能得到补偿款。
我们认为小组这样做没有政策依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写信向报社求助。8月11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我们的来信转给了易县人民政府。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有得到答复和解决。
保定市易县安格庄乡金坡村部分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