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东安各庄镇西安河村刘某反映的20万元修路押金问题,唐山市滦县油榨镇政府调查后答复:2009年10月,岳庄村村委会经公开招标,将村内街道硬化工程对外发包。10月6日,韩某向该村村委会交纳承包工程押金款20万元,岳庄村委会向其出具了收款收据。按照《合同法》,岳庄村委会只与承包商韩某发生法律关系,与刘某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