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巨鹿县张王疃乡王六村李某来信反映司法公正问题,巨鹿县公安局调查后答复:张王疃乡派出所于2008年6月4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当日签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后,邢台市公安局于2008年7月21日作出依法维持上述决定书的决定。 经深入了解,当事人是因为耕地边界与地邻存在争议,下一步公安局将积极与乡政府沟通,希望能尽快解决其耕地边界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