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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委宣传部:胡某不符合离任村干部补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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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9月10日  信息来源:admin   

  就小寺沟镇河沟子村胡某反映的离任村干部待遇等问题,承德市平泉县委宣传部调查后答复:2011年1月,平泉县委出台《平泉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暂行规定》,规定“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的范围是1949年10月1日以后连续担任村(包括村改居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9年(3届)以上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满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且正常离任现仍然健在的。”当事人担任河沟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时间只有7年左右,不在享受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在河沟子村“两委”换届工作中不存在违反组织法和不按选举法规定办事问题。经县纪委调查,没有发现镇包村干部向村干部“吃拿卡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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