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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县卫生局:20元检查费已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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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8月08日  信息来源:admin   


  就朱各庄乡王黑营村李某反映的卫生院乱收费问题,保定市雄县卫生局调查后答复:
  6月15日,相关当事人去朱各庄乡办理一胎准生证的孕检证明时,卫生院工作人员收取其20元检查费让其做超声检查。交款后,当事人说有医院证明,值班医生便按证明内容开了孕检证明,但没有退回所交检查费。经与当事人联系,卫生院院长带领工作人员已登门道歉,并退回所收的20元检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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