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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安县农村养老保险中心:所收费用为采集公司成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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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30日  信息来源:admin   

  我县是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县,从2011年7月开始启动实施,按照省、市要求,必须在10月底完成采集和参保缴费工作。
  由于新农保工作涉及范围广、人员数量大,时间非常紧迫,任务相当繁重,如由中心派人下去采集根本不能如期完成任务。为此,在信息采集前期,派人到周边试点县参观学习,参照县外的经验和做法,采取了社会化有偿服务的方式,与一家专业公司洽谈并签订了信息采集工作协议。
  按照协议,由采集公司到乡、进村、入户上门服务,对每一名符合参保条件的采集对象逐人进行照相,每人洗制1寸标准照8张,复印身份证、户口本各两份,制印纸质档案两份,逐人建立电子图像档案。如根据市场价格完成,仅照相、复印两个项目就需12元,何况采集公司设备、人员、交通、住宿、吃饭等需要投入。经反复协商,采取由采集公司直接收取每名采集对象必要成本费用10元。因此,所收的10元是采集公司收取的必要成本费,而不是收取的所谓“养老保险报名费”,我中心未收取任何额外费用。
  截至今年3月底,采集公司已经把所有照片发放到乡镇、村,电子档案已经建成并入省网,纸质档案已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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