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村办煤矿被原观台煤矿统管(现为六合公司),我一直在该煤矿从事井下工作。1998年,我51岁时被煤矿无理辞退。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我没有得到医疗保障、养老保险、同工同酬等待遇。多次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无果后,我向报社写了一封求助信。 2011年7月2日的报纸上通报说,我的来信转给了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直到现在,我反映的劳动保障问题也没有解决。 邯郸市磁县观台镇东艾口村 吴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