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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农民质疑土地“被贬值” 租金标准十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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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年07月20日  信息来源:admin   

  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十里村的耕地很少,平均每位村民只有三四分耕地。但近年来,原本就不多的耕地开始被不断入驻的工厂占用。近日,十里村村民向本报反映,十年前他们村租地补偿费用是一亩地每年500—600元,十年过去了,小麦价格都翻了一番,但是租金还是这些钱,村民质疑土地“被贬值”了。
    耕地越占越少
租金标准却多年未变

  7月14日,记者实地调查了解到,十里村的耕地分两部分,一部分在山上,一部分在山下,山上的耕地人均一分多,山下耕地人均两分多。一肖姓村民告诉记者,他们村一共1400多口人,耕地总面积不过四五百亩,如今随着各种企业的入驻,村民的耕地也越来越少,马上要被占尽。
  十里村村北是一条大马路,沿着马路往东走,沿途布满了水泥厂、农药厂、电机厂。村民告诉记者,这些大大小小的工厂,小的要占几十亩,大的要占上百亩,占的全是农民的口粮地。
  四年前,村民肖大哥被水泥厂占去了3分耕地,如今一家三口的土地租金为每年150块钱,人均50元。肖大哥笑称:“跟白用一样。”如今,村南又有100多亩耕地说要上马水泥厂,村民开始担心租金会不会还那么低?
  其实,村民还没接到村里关于占地的租金标准,但他们推测应该不会高到哪儿去,因为多年来陆续入驻的工厂给村民的补偿标准从未变过:山上的地一亩每年500元,山下的平地一亩每年600元。
  “要是自家种,一亩地至少收入1500块钱。”该村一中年妇女对记者说。
  村民肖大哥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山东省其他地区的租金每亩地在一千三四百块钱,并且随着小麦价格的走高,补偿标准还会相应提高。他不理解,为什么他们村的土地补偿标准这么低,且这么多年来从未调整?
    镇上称决定权在村民
村民却说不知情

  这一问题该怎么解决?记者来到了十里村村委会,一柳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租金标准大约是2002年左右定下来的,那时候小麦一斤才四五毛钱。”该工作人员承认,按现在的物价,这一标准的确过时了。
  对于村民担心新建水泥厂的土地租金可能也会很低,该工作人员表示,“标准肯定要提高,要再按之前的标准,村委会也不同意。”但他也承认,如果这次标准提高,之前被占地农民肯定也要求提高,应该会有新问题产生,怎么解决还需要镇上拿指导性意见。
  从村委会出来后记者来到了洪山镇政府,经过电话联系,记者采访到了该镇一董姓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到底该怎么补偿,这个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这是非常明确的。”对记者反映的占地租金应该是一次性发放还是以年租的形式发放?他称,“发放形式也是由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来决定,镇上没有权利进行干涉,镇里只是根据老百姓意愿与企业进行协调。”但该董姓工作人员也表示,“即便讨论结果是一次性发放,镇上一般也不会同意这样做,因为如果把土地租金一次性发放下去,老百姓与村委会把钱都花完了,也不一定是好事。” 
  记者随后又回到十里村,对于镇上做出的“租金标准和发放方式都应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才能决定”的回复,受访的十几位村民都表示,这么多年占了这么多地,村里从未就租金标准和发放方式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啥都是上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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